[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010150814.5 | 申請日: | 201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064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智超;李爭起;曾令艷;朱群益;邢超;胡志勇;徐振新;申珊平;孔維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C7/00 | 分類號: | F23C7/0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楊立超 |
| 地址: | 150001 黑龍***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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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不同 負荷 煤粉型 鍋爐 燃盡風 裝置 | ||
1.一種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包括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內風道閥門(4)、中間風道閥門(5)和外風道閥門(6);所述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由內至外依次套裝且三者同軸設置,內風管(A)的內腔為內燃盡風風道(1),內風管(A)的外表面和中間風管(B)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中間燃盡風風道(2),中間風管(B)的外表面和外風管(C)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外燃盡風風道(3),內燃盡風風道(1)的入口處設置有內風道閥門(4),中間燃盡風風道(2)的入口處設置有中間風道閥門(5),外燃盡風風道(3)的入口處設置有外風道閥門(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還包括外風道旋流葉片(7),所述外風道旋流葉片(7)布置在外燃盡風風道(3)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還包括中間風道旋流葉片(8),所述中間風道旋流葉片(8)布置在中間燃盡風風道(2)內。
4.一種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包括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內風道閥門(4)、中間風道閥門(5)和外風道閥門(6);所述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由內至外依次套裝且三者同軸設置,內風管(A)的內腔為內燃盡風風道(1),內風管(A)的外表面和中間風管(B)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中間燃盡風風道(2),中間風管(B)的外表面和外風管(C)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外燃盡風風道(3),內燃盡風風道(1)的入口處設置有內風道閥門(4),中間燃盡風風道(2)的入口端和外燃盡風風道(3)的入口端連通,且中間燃盡風風道(2)和外燃盡風風道(3)的連通處設有共用風道閥門(9)。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還包括外風道旋流葉片(7),所述外風道旋流葉片(7)布置在外燃盡風風道(3)內。
6.一種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包括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內風道閥門(4)、中間風道閥門(5)和外風道閥門(6);所述內風管(A)、中間風管(B)、外風管(C)由內至外依次套裝且三者同軸設置,內風管(A)的內腔為內燃盡風風道(1),內風管(A)的外表面和中間風管(B)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中間燃盡風風道(2),中間風管(B)的外表面和外風管(C)的內壁表面之間的環形空腔為外燃盡風風道(3),中間燃盡風風道(2)的入口處設置有中間風道閥門(5),外燃盡風風道(3)的入口處設置有外風道閥門(6)。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適用于不同負荷煤粉型鍋爐的燃盡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盡風裝置還包括外風道旋流葉片(7),所述外風道旋流葉片(7)布置在外燃盡風風道(3)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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