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操作診斷裝置、車輛操作診斷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無效
| 申請號: | 201010136094.7 | 申請日: | 2010-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535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三浦直樹;青山慎吾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信艾達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9B9/052 | 分類號: | G09B9/052;G08G1/09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向勇;浦柏明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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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操作 診斷 裝置 方法 以及 計算機 程序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對駕駛員的車輛操作進行診斷的車輛操作診斷裝置、車輛操作診斷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
背景技術
近年來,為了提高駕駛員的安全駕駛技能,以及為了使駕駛員對安全駕駛感興趣,對行駛時駕駛員所進行的車輛操作在安全性方面是否恰當進行診斷的系統已眾所周知。例如,在JP特開2007-293626號公報中,記載有如下系統,即,針對“車距”、“限制速度”、“停車讓行”、“轉彎前的減速”等多個診斷項目,基于按照各診斷項目來設定的診斷判斷基準,來判斷用戶是否進行安全駕駛,在判斷為進行安全駕駛的情況下,賦予積分。
然后,駕駛員通過參照上述系統的診斷結果,能夠學習自己的車輛操作特性以及各狀況下的恰當的車輛操作內容,并基于學習結果對制動器、油門、方向盤等的操作量進行修正,從而以后能夠進行安全性高且更恰當的車輛操作。而且,能夠給駕駛員帶來繼續進行安全駕駛的積極性。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JP特開2007-293626號公報(第7頁~第9頁、圖2~圖4)
在此,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系統中,針對同一診斷項目,始終基于相同的診斷判斷基準來進行診斷。例如,針對與轉彎行駛相關的診斷項目,不管車輛在位于地圖上的哪一轉彎處(診斷對象區域)行駛,始終基于相同的駕駛診斷判斷基準(例如,轉彎開始點的車速為20km以下,轉彎行駛中的車速為15km以下,轉彎行駛中的橫G(橫向加速度)為0.4G以下等)來進行診斷。但是,在滿足一定的條件的診斷對象區域行駛的情況下,有時如下所述地變更駕駛診斷判斷基準為好。
另外,在近年來的導航裝置中,將過去發生了規定次數以上的車輛事故的事故多發地點作為地圖信息進行存儲,在車輛接近事故多發地點時進行引導。而且,由于包括這樣的事故多發地點的診斷對象區域與其他診斷對象區域相比,在行駛時的危險度高,因此希望變更駕駛診斷判斷基準。
另外,根據道路形狀和周圍的狀況,事故多發地點存在各種各樣的事故原因。例如,作為位于轉彎處的事故多發地點的事故原因,有如下原因:“(1)人或其他車輛從旁邊竄出”,“(2)進入轉彎處時超速”,“(3)轉彎后與停止車輛碰撞”等。而且,針對每個事故原因,在該事故多發地點應注意的事項會發生變化。例如,在事故原因為“(1)人或其他車輛從旁邊竄出”的事故多發地點,應注意轉彎行駛過程中的角速度。另外,在事故原因為“(2)進入轉彎處時超速”的事故多發地點,應注意轉彎開始地點的車速。另外,在事故原因為“(3)轉彎后與停止車輛碰撞”的事故多發地點,應注意轉彎行駛過程中的車速。因此,對于事故多發地點,希望不要一律對駕駛診斷判斷基準進行變更,而是更希望基于每個事故原因的應注意的事項來對駕駛診斷判斷基準進行變更。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的問題而形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操作診斷裝置、車輛操作診斷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當車輛在事故多發地點行駛時,基于該事故多發地點的事故原因來對駕駛診斷判斷基準進行變更,因此能夠使駕駛員進行與各道路狀況對應的安全性更高的車輛操作,另外,能夠給駕駛員帶來繼續進行安全駕駛的積極性。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第一技術方案的車輛操作診斷裝置(1),其基于車輛的參數和按照每個診斷項目來設定的駕駛診斷判斷基準,對駕駛員的車輛操作進行診斷,其具有:原因取得單元(13),其取得與事故多發地點的事故原因相關的信息,上述事故多發地點是在上述車輛的周邊過去發生了規定次數以上的車輛事故的地點;診斷判斷基準變更單元(13),當上述車輛在上述事故多發地點行駛時,基于該事故多發地點的事故原因,來變更上述駕駛診斷判斷基準;參數取得單元(13),其取得上述車輛的參數;車輛操作診斷單元(13),其基于由上述診斷判斷基準變更單元變更后的上述駕駛診斷判斷基準以及由上述參數取得單元取得的上述車輛的參數,對駕駛員的車輛操作進行診斷。
另外,第二技術方案的車輛操作診斷裝置(1)是在第一技術方案所述的車輛操作診斷裝置的基礎上,根據與車輛相關的參數的閾值,來規定上述駕駛診斷判斷基準,上述車輛操作診斷單元(13)對由上述參數取得單元(13)取得的上述車輛的參數和由上述駕駛診斷判斷基準規定的參數的閾值進行比較,從而對駕駛員的車輛操作進行診斷,上述診斷判斷基準變更單元(13)對與上述事故多發地點的事故原因相關聯的參數的閾值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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