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80135583.6 | 申請日: | 2009-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494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長堀正幸;上木原洋丘;武田隆志;佐藤豐幸;山本康之;加藤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陽日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23K7/10 | 分類號: | B23K7/10;F23D14/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齊葵;王誠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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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體 切割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通過割嘴切割工件的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所述割嘴具有通過燃料氣體和預熱用氧氣形成預熱火焰的預熱孔和噴射切割用氧氣來切割工件的切割氧氣孔。
本申請基于2008年9月16日于日本提出的特愿2008-236703號請求優(yōu)先權,并將其內(nèi)容援引于此。
背景技術
以前,例如在切割鋼板等工件時,廣泛使用如下的氣體切割方法,該氣體切割方法通過預熱孔的預熱火焰將工件的切割起始點加熱至可以進行氧化反應的溫度,并通過從切割氧氣孔對加熱部分噴射高純度的氧氣,以使該部分燃燒、熔化來切割工件。
所涉及的氣體切割方法在切割起始點的加熱工件時和切割工件時均向預熱孔供給作為燃料氣體的烴類氣體和氧氣,并使烴類氣體和氧氣燃燒成為預熱火焰,但最近使用氫氣以取代烴類氣體(例如請參考發(fā)明專利文獻1)。
然而,上述方法在加熱工件時需要向預熱孔供給大量的氫氣,因此具有不夠經(jīng)濟的問題。
于是,人們對通過預熱火焰加熱工件時能夠?qū)ぜM行充分的加熱且成本經(jīng)濟的技術手段的需求越來越高。
專利文獻1:特開2002-66736號公報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是考慮到以下原因而提出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種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該氣體切割方法使用割嘴切割工件,割嘴具有通過燃料氣體和預熱氧氣形成預熱火焰的預熱孔和噴射切割氧氣的切割氧氣孔,通過對預熱孔供給分別適合于加熱工件時和切割工件時的燃料氣體,從而能夠減少氫氣消耗量。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以下方案。
權利要求1所記載的發(fā)明是一種氣體切割方法,使用具有通過燃料氣體和預熱用氧去形成預熱火焰的預熱孔以及噴射切割用氧氣以切割工件的切割氧氣孔的割嘴,其特征在于,使用包含氫氣和烴類氣體中至少一種而構成的所述燃料氣體,在加熱所述工件時和切割所述工件時,改變向所述預熱孔供給的所述氫氣與所述烴類氣體的比例。
權利要求10所記載的發(fā)明是一種氣體切割裝置,向具有通過燃料氣體和預熱用氧氣形成預熱火焰的預熱孔以及噴射切割用氧氣以切割工件的切割氧氣孔的割嘴供給氧氣和所述燃料氣體與氧氣,其特征在于,具有氧氣供給線路、氫氣供給線路、烴類氣體供給線路和氣體供給控制單元,所述預熱孔與氧氣供給線路、氫氣供給線路和烴類氣體供給線路連接,并且來自所述氫氣供給線路的氫氣的流量和來自所述烴類氣體供給線路的烴類氣體的流量能夠改變,所述切割氧氣孔與所述氧氣供給線路連接,所述氣體供給控制單元構成為,在加熱所述工件時和切割所述工件時使向所述預熱孔供給的所述氫氣與所述烴類氣體的比例改變。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在加熱工件時和切割工件時,關于向預熱孔供給的燃料氣體,改變氫氣與烴類氣體的比例,因此能夠形成分別適合于加熱時和切割時的預熱火焰,并減少氫氣消耗。
而且,本說明書中記載的氫氣、烴類氣體(包含單體氣體)和氧氣并不意味著純度必須為100%,不排除含有工業(yè)上允許的不可避免的雜質(zhì)等。
權利要求2所記載的發(fā)明如下: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體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加熱所述工件時將所述氫氣或者將所述氫氣與所述烴類氣體混合向所述預熱孔供給。
權利要求11所記載的發(fā)明如下: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氣體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供給控制單元構成為,在加熱所述工件時將所述氫氣或者所述氫氣與所述烴類氣體混合的混合氣體作為所述燃料氣體向所述預熱孔供給。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在加熱工件時向預熱孔供給氫氣或?qū)錃馀c烴類氣體混合的燃料氣體,因此能夠有效地確保加熱工件所需要的熱量。
權利要求3所記載的發(fā)明如下: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體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烴類氣體對所述氫氣的混合比按體積比為30%以下。
權利要求12所記載的發(fā)明如下: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氣體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供給控制單元構成為,將所述烴類氣體對所述氫氣的混合比按體積比調(diào)節(jié)為30%以下。
根據(jù)該發(fā)明的氣體切割方法及氣體切割裝置,在加熱工件時,與烴類氣體相比能夠提升生產(chǎn)效率,還能減少氫氣消耗。
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發(fā)明如下: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體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烴類氣體對所述氫氣的混合比按體積比為10%以下。
根據(jù)該發(fā)明的氣體切割方法,能夠在確保與氫氣基本相同的生產(chǎn)效率的同時減少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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