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輕質玻璃板的電梯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34355.7 | 申請日: | 2009-08-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439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安德烈亞斯·弗里德;格爾特·西爾伯霍恩;米夏埃爾·蓋斯胡斯勒;尼古拉斯·格雷芒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溫特奧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3/30 | 分類號: | B66B13/30;B32B17/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楊娟奕 |
| 地址: | 瑞士赫爾***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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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玻璃板 電梯 設備 | ||
1.一種電梯設備,具有轎廂(2),具有至少一個轎廂門以及具有豎井門,其中,轎廂、轎廂門或豎井門包括玻璃結構,所述玻璃結構本身包括
-第一玻璃板(11),具有第一玻璃板厚度(X1),
-第二玻璃板(12),具有第二玻璃板厚度(X2),
-中間層(13),其將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相互連接起來以及
-至少一個連接件(18),
其中,所述玻璃結構是輕質玻璃板(10),其中,中間層(13)將通過兩個玻璃板(11、12)的間隔(X3)確定的間隙填充成一體,
通過間隔(X3)確定的中間層(13)的厚度大于或至少等于第一或第二玻璃板(11、12)的玻璃板厚度(X1、X2)的一半,以及
連接件(18)在輕質玻璃板(10)的邊緣區域中植入中間層(13)中并且中間層(13)在連接件(18)和玻璃板(11、12)之間的空腔中延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連接件(18)由金屬材料制成并且連接件(18)具有第一區域(18.1),其置入中間層(13)中,
連接件(18)具有另一區域(18.2),其設置用于連接到鄰接的構件上,以及
第一區域(18.1)具有一種結構,其確保了從連接件(18)到中間層(13)的力連接。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第一和第二玻璃板(11、12)在邊緣區域中設計有密封材料(14),所述密封材料(14)防止潮濕進入中間層(13)中。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中間層(13)配有襯料或襯層,所述襯料或襯層產生了預設的視覺可見的效果,和/或
第一和/或第二玻璃板(11、12)在與中間層(13)的邊界區域中配有涂層(16),所述涂層產生了預設的視覺可見的效果。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第二玻璃板(12)相對于第一玻璃板(11)至少在邊緣區域中回移地設置并且連接件(18)包括對應于第一區域(18.1)的翼緣(18.3),所述翼緣突入中間層(13)中并且連接件(18)包括頭部(18.4),其基本上填充通過回移的第二玻璃板(12)產生的位置并且頭部(18.4)包括用于連接其它部件的元件(19)。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轎廂(2)包括至少一個轎廂壁(21),其基本上在所有面上或在部分區域中由輕質玻璃板(10)構成,以及
轎廂壁(21)形成側部的轎廂邊界(22)、上部的轎廂天花板(23)以及下部的轎廂底面(2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輕質玻璃板(10)形成電梯轎廂(2)的承載結構并且將力通過輕質玻璃板(10)從轎廂底面(24)導入上部的轎廂引導件(25)中。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轎廂門(26)和/或豎井門(27)包括輕質玻璃板(10),所述輕質玻璃板包括上連接件(18、32),上連接件(18、32)的第一區域(18.1)植入輕質玻璃板(10)的中間層(13)并且上連接件(18、32)的另一個區域(18.2)配有門元件(28)。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轎廂門(26)和/或豎井門(27)的輕質玻璃板(10)包括前連接件(18、30),前連接件(18、30)的第一區域(18.1)植入輕質玻璃板(10)的中間層(13)并且前連接件(18、30)的另一個區域(18.2)在輕質玻璃板(10)的厚度(S)上封閉輕質玻璃板(10)或所述另一個區域(18.2)在厚度(S)上包圍輕質玻璃板(10),其中,前連接件(30)優選包括用于探測在電梯門前緣的區域中的物體或人的傳感器(34),所述傳感器(34)測量力或電感地、電容地或借助于聲波或光波探測物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梯設備,其中,
前連接件(30)具有圓形的邊棱,用以防止接觸的物體和人受到傷害,和/或前連接件(30)具有報警元件(35)、如閃爍燈,用以在關閉門時向使用者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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