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烷氧基硫酸酯的制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31927.6 | 申請日: | 2009-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123984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J·H·H·穆爾司;J·R·斯密特;A·范佐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際殼牌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303/24 | 分類號: | C07C303/2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長青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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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烷氧基 硫酸 制備 | ||
1.一種由含一個或多個親核基團的有機化合物制備烷氧基硫酸酯的方法,所述方法在選自堿金屬或堿土金屬的氫氧化物、碳酸鹽和碳酸氫鹽的堿存在下,使水可混溶溶劑中的所述有機化合物與水不可混溶溶劑中的亞烷基硫酸酯反應,其中所述水可混溶溶劑選自含硫溶劑如二甲亞砜(DMSO)或環丁砜、或極性溶劑如四氫呋喃(THF)、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乙酰胺(DMA)和六甲基磷酰三胺(HMPT),和所述水不可混溶溶劑選自氯代溶劑如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烷或氯代芳烴如氯苯或二氯苯以及非氯代芳烴如甲苯或二甲苯。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亞烷基硫酸酯為亞乙基硫酸酯或1,2-亞丙基硫酸酯。
3.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含一個或多個親核基團的有機化合物為醇。
4.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醇具有如下通式(III)
R-XH(III)
其中X為氧和R指具有直鏈或支化烴基骨架的基團。
5.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所述親核試劑為具有9-30個碳原子的伯醇或仲醇。
6.權利要求1-5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親核試劑為如下通式(VI)的醇
其中R3是任何合適的基團,使得R3-OH為醇,和其中R4和R5各自獨立地為氫或烷基。
7.權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R3為具有直鏈或支化烴基骨架的基團。
8.權利要求1-7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堿為氫氧化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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