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22245.9 | 申請日: | 2009-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671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18 |
| 發明(設計)人: | 迪爾克·施普拉克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弗格泰布蘭舒爾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17/10 | 分類號: | G08B17/10;G08B29/16;A62C3/0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張天舒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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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 車輛 火災 探測 | ||
1.一種用于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的方法,包括:
-在各一個監控區域中分別地通過至少兩個相互隔開運行的吸入裝置將軌道車輛中的空氣吸入;
-對吸入裝置中所吸入的空氣的監控參數單獨進行評估;
-通過在至少一個吸入裝置中對監控參數極限值的探測而發出第一控制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沿著監控區域、通過吸入管、借由多個沿著吸入管軸分布的吸入孔將空氣吸入。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至少兩個對應一個相同監控區域的吸入裝置中的監控參數極限值進行探測后,才發出警報信號。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監控在所述軌道車輛的至少兩個空間上相互隔開的區域中進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分為上層和下層。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入裝置分別地評估來自至少兩個空間上相互隔開的區域的監控參數。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一個吸入裝置出現故障時,發出第二控制信號。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發出第一控制信號時,發出了一個用于監控區域的閉路電視監控的指令,該監控區域對應于引發該控制信號的吸入裝置。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存在第二控制信號的情況下,第一控制信號的發出激活警報信號。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吸入裝置的運行與軌道車輛的運行合并。
11.一種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裝置,具有:
-至少兩個用于吸入空氣的吸入裝置,所述吸入裝置相互隔開運行并分別對應一個監控區域,其中,所述吸入裝置這樣構成,即
-對所吸入的空氣相互分開地進行評估;以及
-在對至少一個吸入裝置中的監控參數的極限值的探測后發出第一控制信號。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沿著所述軌道車輛的縱軸設有吸入管,所述吸入管具有孔。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兩個吸入裝置空間上相互隔開設置。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個吸入裝置設置在車輛的靠前部分中,而第二個吸入裝置設置在車輛的靠后部分中。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車輛的火災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入管設置在空間上相互隔開的區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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