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纖維素衍生物微粒、該微粒的分散液、該微粒的分散體及診斷藥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11364.4 | 申請日: | 2009-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810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23 |
| 發明(設計)人: | 鹽見祥之;松井敏彥;土井雅憲 | 申請(專利權)人: | 旭化成纖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B11/02 | 分類號: | C08B11/02;C08B3/06;C08B5/14;C08B11/04;C08B11/08;C08B11/12;C08B11/145;C08L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纖維素 衍生物 微粒 分散 散體 診斷 | ||
1.一種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該纖維素衍生物微粒由纖維素的部分羥基被取代基取代了的纖維素衍生物構成,其平均粒徑為9~1000n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的取代度為2.5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的取代度為1.0以下。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基包括羧基、氨基、季銨基、羥烷基、烷基、乙?;?、氰乙基、硫酸基、及將至少2個以上的羥基彼此連接的橋接基中的任意1種以上。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其通過化學鍵合或物理吸附負載有纖維素以外的成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被負載的所述纖維素以外的成分包括與其他成分特異性相互作用的物質。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被負載的所述纖維素以外的成分包括生物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其特征在于,生物材料包括抗原或抗體。
9.一種診斷藥,其特征在于,其含有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診斷藥,其特征在于,纖維素衍生物微粒為權利要求5~8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被負載的纖維素以外的成分包括與檢查對象物質特異性相互作用的物質。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診斷藥,其特征在于,纖維素衍生物微粒的CV值為30%以下。
12.根據權利要求9~11中任一項所述的診斷藥,其特征在于,診斷為免疫血清診斷。
13.一種待測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權利要求9~12中任一項所述的診斷藥與待測物混合,對待測物中的檢查對象物質進行檢測。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待測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診斷藥為權利要求10~12中任一項所述的診斷藥,根據纖維素衍生物微粒的凝集程度檢測出待測物中的檢查對象物質。
15.一種分散液,其特征在于,其將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分散到液體中。
16.一種成型體,其特征在于,其將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纖維素衍生物微粒固定在固體表面或分散到固體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旭化成纖維株式會社,未經旭化成纖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80111364.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