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包含樹脂共混物的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980109794.2 | 申請日: | 2009-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779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2-16 |
| 發明(設計)人: | 魯道夫·安東尼厄·西奧多瑞斯·瑪麗亞·本瑟姆·范;馬克·馬丁努·瑪麗亞·簡瑟恩;卓扎夫·約翰內斯·凱瑟琳·雅各布斯·布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61/06 | 分類號: | C08L61/06;C08L61/24;C08L61/12;C03C25/34;B22C1/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李劍;南霆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包含 樹脂 共混物 組合 | ||
1.一種包含酚醛樹脂和酚-乙醛酸酯樹脂的共混物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共混物的pH介于7到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pH介于8到9.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共混物中所述酚-乙醛酸酯樹脂與所述酚醛樹脂之比的比值介于1∶100到1∶1。
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共混物中所述酚-乙醛酸酯樹脂與所述酚醛樹脂之比的比值介于1∶40到1∶5。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酚醛樹脂選自脲改性的酚樹脂。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酚-乙醛酸酯樹脂包括如下式(I)的羥基-芳族化合物與如下式(II)化合物的反應產物,
式(I)中:
由R1、R3和R5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是式(II)的基團;由R1、R3和R5組成的組中的任何剩余的一個或兩個是H、OH、C1-C12烷基或低聚或聚合體系;
R2和R4為H、OH、C1-C12烷基或低聚或聚合體系,
式(II)中,EWG是吸電子基團。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式(II)的化合物選自氧代乙酸、乙醛酸甲酯甲醇半縮醛、乙醛酸乙酯乙醇半縮醛及其組合。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酚-乙醛酸酯樹脂包括苯酚與氧代乙酸的反應產物。
9.包含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組合物的制品。
10.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用于制造礦物棉的用途。
11.如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在鑄造應用中的用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未經帝斯曼知識產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80109794.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