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及制造塑膠容器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80101939.4 | 申請日: | 2009-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91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亞歷山大·穆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普拉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49/04 | 分類號: | B29C4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王宏偉 |
| 地址: | 瑞士阿爾***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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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擠出 塑成 裝置 制造 塑膠 容器 方法 | ||
1.一種用于制造塑膠容器,特別是塑膠瓶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設有一連接到最少一塑膠材料擠出機(2)的擠出機頭(3)、并設有最少一擠出模具(4)、以及一吹塑成型工具組(5),所述吹塑成型工具組設有最少一吹塑成型腔(6)及最少一吹脹裝置(7),吹脹裝置設置于所述吹塑成型工具組(5)遠離所述擠出機頭(3)的一邊,并穿過一設于所述吹塑成型工具組的??走M入所述吹塑成型腔(6),所述擠出機頭(3)相對所述吹塑成型工具組(5)的高度可軸向地調節,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鉸接于一鉸鏈銷(9),以沿所述擠出機的長度方向沿所述鉸鏈銷(9)以搖桿方式傾斜運動,并所述擠出機(2)及其鉸鏈銷(9)被配置成其高度可被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連接一提升裝置(8),如一鏈傳動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擠出機(2)為水平定向時,所述擠出模具(4)與所述鉸鏈銷(9)處于同一水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相對其水平起始位置傾斜運動,其中所述擠出機頭(3)在所述擠出模具(4)的區域的最大升起幅度(x)最多為+200毫米。
5.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銷(9)沿所述擠出機(2)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擠出機/擠出機頭系統的重心(G)在處于最大偏斜時設于所述擠出機的后方部分(22),其中所述后方部分自所述鉸鏈銷(9)延伸至所述擠出機(2)遠離所述擠出機頭(3)的一端。
6.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頭(3)緊固地連接所述擠出機(2)。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搖桿方式傾斜運動之外,所述擠出機頭(3)的高度可軸向地位移。
8.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銷(9)軸向地位移。
9.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吹脹裝置(7)為一吹氣心軸或一吹針。
10.使用根據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擠出吹塑成型裝置(1)制造塑膠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塑膠瓶的制造周期中,連接一擠出機頭(3)的擠出機(2)以搖桿方式沿一鉸鏈銷(9)傾斜運動;以及在制造整體較高的塑膠容器時,所述擠出機(2)及其鉸鏈銷(9)被升起,以設定一新的起始位置供所述擠出機(2)傾斜運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自一水平起始位置傾斜運動,在所述水平起始位置中,所述擠出機頭(3)的擠出模具(4)與所述鉸鏈銷(9)設置于同一水平;所述傾斜運動使所述擠出機的所述擠出模具(4)作出的最大升起幅度(x)最多為+200毫米。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的傾斜運動,使所述擠出機/擠出機頭系統的重心(G)在處于最大偏斜時不會朝所述擠出機頭(3)的方向超過所述鉸鏈銷(9)的位置,而維持于所述擠出機的后方部分(22),所述后方部分自所述鉸鏈銷(9)延伸至所述擠出機(2)遠離所述擠出機頭(3)的一端。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除了所述擠出機(2)的傾斜運動外,所述擠出機頭(3)的高度可軸向地調整。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機(2)傾斜運動時,其鉸鏈銷(9)沿所述擠出機(2)的長度方向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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