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橋式卸煤機上的實煤校驗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31214.4 | 申請日: | 2009-09-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975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小邦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1G23/01 | 分類號: | G01G23/01;B65G69/00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維益專利事務所 32211 | 代理人: | 賈海芬 |
| 地址: | 213164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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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橋式卸煤機上 校驗 裝置 | ||
1.一種橋式卸煤機上的實煤校驗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煤斗(1)、橋機框梁(4)和稱重傳感器(3),所述橋機框梁(4)上至少對稱固定有兩個以上用于支承在煤斗(1)上邊梁(1-1)的固定定位塊(10),至少兩個稱重傳感器(3)安裝在橋機框梁(4)上,且稱重傳感器(3)上部的承載面安裝有能軸向移動的承載件(2),承載件(2)對應煤斗(1)的上邊梁(1-1)底部,煤斗(1)的外部還對稱安裝有吊裝機構(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式卸煤機上的實煤校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定位塊(10)上部具有帶斜面的周向限位面(10-1),該周向限位面(10-1)上安裝有滾輪(11),對應于滾輪(11)的煤斗(1)上邊梁(1-1)的外周具有外凸的斜塊(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式卸煤機上的實煤校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裝機構(7)為手動葫蘆或電動葫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橋式卸煤機上的實煤校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承載件(2)為液壓缸或液壓千斤頂,煤斗(1)外側安裝有液壓泵(5),液壓泵(5)通過油管與液壓缸或液壓千斤頂的油路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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