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智能化空氣干燥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20216638.3 | 申請日: | 2009-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4824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0-05-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傳武;張玄;楊柳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立集團瑞安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26 | 分類號: | B01D53/26;F04B39/1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25200 浙江省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化 空氣 干燥器 | ||
1.一種空氣干燥器,其包括干燥筒總成和底座總成兩大部分,所述干燥筒總成安裝于所述底座總成之上,所述干燥筒總成具有干燥劑(1)、過濾器(2)、環形通道(H),所述干燥劑(1)與所述過濾器(2)之間聯接有所述環形通道(H),所述底座總成具有干燥器閥體(5)、加熱裝置(7)、排氣裝置和電控系統,所述排氣裝置置于所述干燥器閥體(5)內部的排氣腔(D)下側,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系統具有壓力讀取裝置(3)、電控執行裝置(15)和ECU總控制裝置(8);所述壓力讀取裝置(3)聯接在所述干燥器閥體(5)的壓力讀取口(25)上;所述電控執行裝置(15)置于下輸氣通道(E)的下方、聯結板(11)與壓蓋(14)之間;所述ECU總控制裝置(8)置于進氣腔(A)下方、所述加熱裝置(7)上方、聯結板(11)與壓蓋(14)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讀取裝置(3)包括至少一個壓敏電阻式氣壓傳感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壓傳感器上具有四根導線,分別為屏蔽線、信號線、正極線、負極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ECU總控制裝置(8)包括電路板、單片機、散熱系統、報警系統(18)。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系統(18)帶有一個發聲報警器,該發聲報警器置于駕駛室內。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系統(18)帶有一個LED報警燈,該LED報警燈置于儀表盤內。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聯結板(11)與壓蓋(14)通過螺釘將電控執行裝置(15)、ECU總控制裝置(8)與干燥器閥體(5)聯結。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7)外接一個額定輸出電壓24V、額定輸出功率100W的電源(17)。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7)額定電壓選用24V。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7)包括至少一根電熱棒。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7)包括至少一片電熱帶。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7)包括至少一根電熱絲。
13.如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中的密封元件包括若干聚四氟乙烯材料的O形密封圈。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劑(1)由分子篩制成。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控執行裝(15)置包括至少一個電磁閥,控制反沖高壓氣進入和排除排氣腔(D)。
16.如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干燥器,其特征在于:該空氣干燥器設置在汽車氣控制動系統中。
?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瑞立集團瑞安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未經瑞立集團瑞安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20216638.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