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及其加工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307962.0 | 申請日: | 2009-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538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24 |
| 發明(設計)人: | 姚宗昌;鄭建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宇太汽車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P9/04 | 分類號: | B23P9/04;B23Q3/18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陸永強 |
| 地址: | 317604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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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搖臂 精加工 工藝 及其 加工 裝置 | ||
1.一種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該搖臂(1)呈條形,在搖臂(1)的中部具有貫通的內孔(11),其特征在于,本精加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A、上料:將搖臂(1)可活動地擺放在固定于工作臺(2)上的定位座(3)上,并使搖臂(1)的內孔(11)與上述定位座(3)上的中心孔(31)對準;
B、浮動定位:將滾壓頭(4)插于內孔(11)中并使滾壓頭(4)處于旋轉狀態,當旋轉的滾壓頭(4)與內孔(11)接觸時,搖臂(1)在摩擦力作用下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直至搖臂(1)的一端或兩端與固定在定位座(3)旁的定位柱(6)相抵靠,實現搖臂(1)的周向定位;
C、滾壓:在周向定位后,滾壓頭(4)繼續保持旋轉狀態,實現對內孔(11)的滾壓;
D、卸料:在滾壓一段時間后,使滾壓頭(4)離開內孔(11),然后從工件定位機構的定位座(3)上取出搖臂(1),即完成內孔(11)的精加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步驟B中,當搖臂(1)的一端或兩端的側部抵靠在定位柱(6)上時,搖臂(1)位于限位板(61)正下方,實現搖臂(1)的軸向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步驟C中,所述的滾壓頭(4)在滾壓過程中沿著內孔(11)軸向往復移動。
4.一種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該搖臂(1)呈條形,在搖臂(1)的中部具有貫通的內孔(11),其特征在于,本加工裝置包括工作臺(2),在工作臺(2)上設有可活動地擺放搖臂(1)的定位座(3),在定位座(3)的上方設有滾壓頭(4),且該滾壓頭(4)與能帶動其升降和旋轉的動力機構相聯,在工作臺(2)上設有當旋轉的滾壓頭(4)與內孔(11)接觸時能使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實現周向定位的周向定位機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周向定位機構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外側的至少一根定位柱(6),且當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所述的定位柱(6)能與搖臂(1)的側部相抵靠。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柱(6)有兩根且分別位于定位座(3)的兩側,且當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搖臂(1)一端的側部與一根定位柱(6)相抵靠,搖臂(1)另一端的側部與另一根定位柱(6)相抵靠。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周向定位機構還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外側的定位體(60),且搖臂(1)在轉動時搖臂(1)的中部始終與定位體(60)相接觸。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臺(2)上還設有當搖臂(1)周向定位后能防止搖臂(1)沿內孔(11)軸向移動的軸向定位機構;所述的軸向定位機構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側部的至少一塊限位板(61),且當搖臂(1)周向定位后所述的限位板(61)位于搖臂(1)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力機構包括下端固定有滾壓頭(4)的轉軸(5),轉軸(5)的上端與旋轉驅動器(9)相聯,所述的旋轉驅動器(9)固定在能帶動其升降的升降驅動器(7)上;所述的滾壓頭(4)具有若干在圓周方向上均勻分布的滾壓凸條(41)。
10.根據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臺(2)上設有凹槽(21),在凹槽(21)上設有基座(8),在凹槽(21)和基座(8)之間設有能使兩者定位的定位結構(101),上述的定位座(3)、周向定位機構和軸向定位機構設置在基座(8)上。
1.一種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該搖臂(1)呈條形,在搖臂(1)的中部具有貫通的內孔(11),其特征在于,本精加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A、上料:將搖臂(1)可活動地擺放在固定于工作臺(2)上的定位座(3)上,并使搖臂(1)的內孔(11)與上述定位座(3)上的中心孔(31)對準;
B、浮動定位:將滾壓頭(4)插于內孔(11)中并使滾壓頭(4)處于旋轉狀態,當旋轉的滾壓頭(4)與內孔(11)接觸時,搖臂(1)在摩擦力作用下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直至搖臂(1)的一端或兩端與固定在定位座(3)旁的定位柱(6)相抵靠,實現搖臂(1)的周向定位;
C、滾壓:在周向定位后,滾壓頭(4)繼續保持旋轉狀態,實現對內孔(11)的滾壓;
D、卸料:在滾壓一段時間后,使滾壓頭(4)離開內孔(11),然后從工件定位機構的定位座(3)上取出搖臂(1),即完成內孔(11)的精加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步驟B中,當搖臂(1)的一端或兩端的側部抵靠在定位柱(6)上時,搖臂(1)位于限位板(61)正下方,實現搖臂(1)的軸向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的步驟C中,所述的滾壓頭(4)在滾壓過程中沿著內孔(11)軸向往復移動。
4、一種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該搖臂(1)呈條形,在搖臂(1)的中部具有貫通的內孔(11),其特征在于,本加工裝置包括工作臺(2),在工作臺(2)上設有可活動地擺放搖臂(1)的定位座(3),在定位座(3)的上方設有滾壓頭(4),且該滾壓頭(4)與能帶動其升降和旋轉的動力機構相聯,在工作臺(2)上設有當旋轉的滾壓頭(4)與內孔(11)接觸時能使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實現周向定位的周向定位機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周向定位機構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外側的至少一根定位柱(6),且當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所述的定位柱(6)能與搖臂(1)的側部相抵靠。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柱(6)有兩根且分別位于定位座(3)的兩側,且當搖臂(1)以內孔(11)為中心轉動后,搖臂(1)一端的側部與一根定位柱(6)相抵靠,搖臂(1)另一端的側部與另一根定位柱(6)相抵靠。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周向定位機構還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外側的定位體(60),且搖臂(1)在轉動時搖臂(1)的中部始終與定位體(60)相接觸。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臺(2)上還設有當搖臂(1)周向定位后能防止搖臂(1)沿內孔(11)軸向移動的軸向定位機構;所述的軸向定位機構包括固定在定位座(3)側部的至少一塊限位板(61),且當搖臂(1)周向定位后所述的限位板(61)位于搖臂(1)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搖臂內孔精加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力機構包括下端固定有滾壓頭(4)的轉軸(5),轉軸(5)的上端與旋轉驅動器(9)相聯,所述的旋轉驅動器(9)上設有基座(8),在凹槽(21)和基座(8)之間設有能使兩者定位的定位結構(101),上述的定位座(3)、周向定位機構和軸向定位機構設置在基座(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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