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及其執(zhí)行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10161402.9 | 申請日: | 2009-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341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fā)明(設計)人: | 樸相度;金學均;鄭東佑;金吉柱;金奉九;許準烈;片鐘權;樸相南;李宗胤;李仁鎬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大力摩世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N2/427 | 分類號: | B60N2/427;B60N2/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趙占元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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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主動 式頭枕 裝置 及其 執(zhí)行 | ||
1.一種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能夠運行地連接于頭 枕組件上,并且有選擇地允許頭枕組件的頭枕在車輛發(fā)生碰撞時向前 彈出,所述的執(zhí)行器包括:
外殼,其安裝在靠背支架上并且形成有引導槽;
工作板,其彈性地支承在外殼之上;
工作托架,其布置在外殼和工作板之間并且具有引導突出,該引 導突出能夠滑動地插入到外殼的引導槽中;
工作金屬線單元,其將工作托架與頭枕組件連接起來,其中工作 金屬線單元包括工作金屬線和工作金屬線套,在該工作金屬線套中能 夠滑動地容納該工作金屬線,
其中工作托架包括:
第一工作托架,工作金屬線的一個端部固定在該第一工作托架上;
第二工作托架,工作金屬線套的一個端部固定在該第二工作托架 上,從而在第一和第二工作托架被工作板壓迫或釋放的同時在彼此相 反的方向上移動第一和第二工作托架,
其中引導槽包括形成于外殼的每一端部的一對引導槽,以分別容 納第一工作托架和第二工作托架的引導突出,
其中每一對形成于外殼的一個端部中的引導槽以及每一對形成于 外殼的另一端部中的引導槽相對于工作板的運動方向在相反的方向上 向下傾斜地向外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第 一工作托架和第二工作托架分別具有斜面并且與工作板的下部接觸, 工作板的下部具有與第一工作托架和第二工作托架的斜面對應的斜 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第 一工作托架和第二工作托架的斜面形成于相對于工作板的運動方向的 彼此相反的方向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
工作板具有向下延伸的工作凸出,以及
外殼具有插入槽,以在其中容納該工作凸出并通過布置在該插入 槽中的彈簧而彈性地支承該工作凸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頭 枕組件包括:
頭枕驅動模塊;以及
閂鎖模塊,其與工作金屬線連接以向靠背支架或從靠背支架鎖定 或解鎖頭枕,當工作金屬線被拉起的時候該閂鎖模塊解鎖頭枕,而當 車輛發(fā)生碰撞時被解鎖的頭枕通過頭枕驅動模塊而向前彈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頭 枕驅動模塊包括:
主桿,其固定于靠背支架上;
滑動蓋,其滑動地連接于主桿上;
滑動桿,其樞軸地連接滑動蓋和頭枕,
其中滑動蓋以常規(guī)狀態(tài)被彈性壓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頭枕裝置的執(zhí)行器,其中閂 鎖模塊包括:
閂鎖桿,其樞軸地連接于靠背支架上,其一個端部連接于工作金 屬線的另一端部上,該閂鎖桿被彈性件轉動地偏壓;
釋放桿,其樞軸地連接于頭枕上,其一個端部有選擇地與閂鎖桿 接合而其另一個端部有選擇地與固定于頭枕上的鎖定桿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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