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門自適應密封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50492.1 | 申請日: | 2009-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1288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30 |
| 發明(設計)人: | J·P·范農;R·K·梅特;K·S·李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10/08 | 分類號: | B60J10/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代易寧;譚祐祥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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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門 自適應 密封 設備 | ||
1.一種車輛,其包括:
在關閉和開啟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車門,所述車門限定了構造為接 收撞銷的魚嘴縫;
撞銷,其構造為在所述車門關閉時進入所述魚嘴縫,并且在所述 車門開啟時離開所述魚嘴縫;
密封設備,其構造為至少部分密封所述魚嘴縫,同時允許所述撞 銷能夠進入和離開所述魚嘴縫;
所述密封設備包括整體式支架,其可操作地連接于所述撞銷;
可壓縮套筒,其與所述整體式支架相接合,所述套筒構造為在受 到外力時被壓縮;以及
其中所述套筒具有密封面,在車門關閉時,該密封面在所述魚嘴 縫的周邊附近密封住車門表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撞銷與所述車輛的框架可操作地相連接;以及
所述車門包括門閂,在所述車門關閉時,所述門閂與所述撞銷相 接合;在所述車門開啟時,所述門閂與所述撞銷相脫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在無所述外力作用下,所述套 筒呈大體中空的圓柱形,并具有大體呈圓形的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4.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套筒由具有彈性的材料制成, 以確保在所述外力移除后所述套筒能回復至所述大體中空的圓柱形。
5.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套筒由橡膠制成。
6.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整體式支架包括基座和可操作地連接于該基座的突出的第一 區域;
所述套筒具有外表面;以及
所述套筒通過形成在所述套筒的密封面和外表面上的各自開槽安 裝到所述整體式支架的所述第一區域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整體式支架的所述第一區 域具有一個末端,該末端比所述套筒上的所述各自開槽稍大,以防止 所述套筒從所述整體式支架上滑脫。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撞銷的第一末端和第二末 端分別與所述基座中的相應的第一孔和第二孔可操作地連接。
9.一種車輛,其包括:
在關閉和開啟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車門,所述車門限定了構造為接 收撞銷的魚嘴縫;
撞銷,其構造為在所述車門關閉時進入所述魚嘴縫,并且在所述 車門開啟時離開所述魚嘴縫;
密封設備,其構造為至少部分密封所述魚嘴縫,同時允許所述撞 銷能夠進入和離開所述魚嘴縫,
其中所述密封設備包括:
在所述魚嘴縫的周邊處附接到車門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
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構造為在所述車門開啟和在所述車門關 閉時至少部分密封所述魚嘴縫;
所述車輛還包括:
位于所述密封設備的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間的第一縫隙;
與所述第一縫隙近似垂直取向的第二縫隙;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縫隙和第二縫隙構造為允許所述撞銷進入所述魚嘴 縫使得所述密封設備在所述撞銷的外表面周圍進行密封。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密封設備由橡膠制成。
11.一種車輛,其包括:
在關閉和開啟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車門,所述車門限定了構造為接 收撞銷的魚嘴縫;
撞銷,其構造為在所述車門關閉時進入所述魚嘴縫,并且在所述 車門開啟時離開所述魚嘴縫;
密封設備,其構造為至少部分密封所述魚嘴縫,同時允許所述撞 銷能夠進入和離開所述魚嘴縫;
其中所述密封設備包括:
在所述魚嘴縫的周邊處附接到車門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
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構造為在所述車門開啟和在所述車門關 閉時至少部分密封所述魚嘴縫;
其中:
所述密封設備的所述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組毛刷,該第一組毛刷裝 附在第一毛刷座上;以及
所述密封設備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組毛刷,該第二組毛刷裝 附在第二毛刷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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