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入用膠囊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149591.8 | 申請日: | 2002-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979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4-28 |
| 發明(設計)人: | 迪特爾·霍克雷納;卡羅琳·貝克托爾德-彼得斯;邁克爾·特朗克;邁克爾·沃爾茲 | 申請(專利權)人: | 貝林格爾英格海姆法瑪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48 | 分類號: | A61K9/48;A61K31/46;A61K47/42;A61K47/38;A61K47/36;A61P11/00;A61P1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張平元 |
| 地址: | 德國英***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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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入 膠囊 | ||
1.一種吸入用膠囊,其包含可吸入粉末噻托銨與生理可接受賦形劑的混合物,特征為,膠囊材料具有降低的水含量(TEWS或鹵素干燥器水分含量小于15%)。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是選自明膠、纖維素衍生物、淀粉、淀粉衍生物、脫乙酰殼多糖及合成塑料。
3.根據權利要求2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使用的膠囊材料為明膠與選自聚乙二醇PEG(優選為PEG?3350)、甘油、山梨糖醇、丙二醇、PEO-PPO嵌段共聚物及其他多元醇及多元醚類中的其他添加劑混合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3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除了明膠,膠囊材料含有的PEG量為1-10%(重量%),優選為3-8%。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具有TEWS或鹵素干燥器水分含量小于12%,特別優選≤10%。
6.根據權利要求2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是選自纖維素衍生物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羥甲基纖維素及羥乙基纖維素。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具有TEWS或鹵素干燥器水分含量小于8%,特別優選≤5%。
8.根據權利要求2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是選自合成塑料聚乙烯、聚碳酸酯、聚酯、聚丙烯及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9.根據權利要求8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是選自聚乙烯、聚碳酸酯及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膠囊材料具有TEWS或鹵素干燥器水分含量小于3%,特別較佳≤1%。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可吸入粉末含有0.001至2%噻托溴銨與生理可接受的賦形劑的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賦形劑由具有平均顆粒大小15至80微米的較粗賦形劑與具有平均顆粒大小1至9微米的較細賦形劑的混合物組成,較細賦形劑在賦形劑總量中的比例為1至20%。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吸入用膠囊,特征為,噻托溴銨是以其氯化物、溴化物、碘化物、甲磺酸鹽、對甲苯磺酸鹽或甲基硫酸鹽的形式存在。
14.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項的吸入用膠囊的用途,它用于適于投藥可吸入粉末的吸入器中。
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用途,它適用于治療氣喘或COPD。
16.一種特征為TEWS或鹵素干燥器水分含量小于15%的空膠囊的用途,它用于制備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的含噻托銨吸入用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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