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飛機燃油箱不可放出燃油量標定方法有效
申請號: | 200910147114.8 | 申請日: | 2009-06-04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0388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16 |
發明(設計)人: | 林厚焰;朱紅;樂企浩;黎光;張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西安飛機設計研究所 |
主分類號: | G01M19/00 | 分類號: | G01M19/00 |
代理公司: | 中國航空專利中心 | 代理人: | 李建英 |
地址: | 710089陜***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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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飛機 燃油 不可 放出 標定 方法 | ||
1.一種飛機燃油箱不可放出燃油量標定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根據油箱的數模計算出不可用燃油量,將不可用燃油量的10倍作為總加油量的理論值;(二)將總加油量的50%稱重計量,并測量燃油的溫度和密度,然后,將稱重計量后的燃油從重力加油口加入,并將插入油箱的加油管口在360°范圍內不斷的調整加油管口的位置,另外50%燃油按長桁隔間的數量+1等分分配燃油;(三)將軟管從位于油箱最高端的維護口蓋先后穿入長桁隔間,每個長桁隔間加入1份經稱重計量的燃油,然后,將剩余的油量份額稱重計量后加入包含維護口蓋的長桁隔間;(四)打開油箱上放油開關放油,收集并計量放出的燃油;(五)打開油箱最低端的維護口蓋觀察油箱殘余燃油的分布以及油箱下壁板是否充分過油;(六)用加入的燃油量減去放出的燃油量即為油箱不可放出燃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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