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汽車直流電池的保護殼體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19491.0 | 申請日: | 2009-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3778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23 |
| 發明(設計)人: | S·邁耶;R·科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F.波爾希名譽工學博士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B60R16/04;H01M2/10;B62D2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 勇;鐘守期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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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汽車 直流 電池 保護 殼體 | ||
1.用于汽車直流電池的保護殼體:?
—具有四個側壁(2a,2b,3a),所述側壁一起構成一個用于直流電池的容納室的側面圍板,?
—具有一個向下界定所述容納室的底板結構以及一個向上界定所述容納室的頂蓋結構(4),?
—具有一個固定在頂蓋結構上并且延伸超過兩個互相對置的側壁的頂蓋橫梁(10,11a,11b),用于通過將該頂蓋橫梁嵌入車身而實現容納室與汽車白車身抗扭地連接,從而將容納室懸置,?
其中在頂蓋結構的區域中設有一個用于電監測和控制直流電池的控制裝置(25),并且其中所述頂蓋橫梁在該區域具有一個用于接觸所述控制裝置的穿孔(26),?
所述頂蓋橫梁包括兩個單件的型件(11a,11b),所述兩個型件(11a,11b)構成為L形腔型件,其中插有一個空心腔室板(10),該空心腔室板(10)與所述兩個型件(11a,11b)焊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側壁以及底板結構和頂蓋結構分別基本平坦地設置并且由金屬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側壁以及底板結構和頂蓋結構以擠壓型件形式制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側壁分別制成為各自獨立的部件,這些部件一起裝配構成圍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頂蓋橫梁于平面上伸長超出頂蓋結構的一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頂蓋橫梁在其各末端部分具有開口(24),該開口用于將保護殼體固定在白車身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頂蓋橫梁在其各末端部分具有開口(24),該開口用于將保護殼體用螺栓連接在白車身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側壁、底板結構/頂蓋結構和/或頂蓋橫梁由鋁制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在至少一個側壁上?設有用于直流電池的空氣調節的部件(20,21)。?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用于空氣調節的部件包括一個在一個側壁上的排氣收集器,該排氣收集器具有一個用于廢氣導出的接口部件。?
11.汽車,具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保護殼體,其中所述保護殼體置于一個位于汽車兩個縱梁之間的裝配空間,所述頂蓋橫梁的各末端部分分別設計成位于各縱梁上。?
12.權利要求11的汽車,其中所述頂蓋橫梁的各末端部分在各縱梁的平置區域與各縱梁用兩個螺栓擰緊連接。?
13.權利要求11或12的汽車,其中所述裝配空間設在汽車尾部,其中所述頂蓋橫梁的上緣大致位于載貨底板的下緣的區域中。?
14.權利要求11的汽車,其中所述汽車是混合動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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