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行車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91419.1 | 申請日: | 2009-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708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7 |
| 發明(設計)人: | 宋來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宋來學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B62M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7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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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車 | ||
1.本案例公開了一種自行車,其特征在于:以原自行車結構,包括車架、腳蹬子、固定在車架上的輪軸及與輪軸相連的車座為基礎,利用人體重量及杠桿原理通過1號件受壓后,使其向下位移作用在2號(力臂)件上,通過支點(3)使4號件(力臂)下端向前位移拉動5號件,(5號件連接于車架)使車架受力向前替騎車人做功,達到省力的目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變原車座立管由原固定形式為可上下滑動形式,當車座受壓后,利用杠桿原理通過支點(3)利用1號件向下位移的作用力作用在力臂2、4號件上,(2、4號件為彎曲一體件),拉動5號件(5號件前端連接于4號件,后端連接于車架)使騎車人省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為使1號件上下活動自如,其下端裝有位移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本結構也適用于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人力三輪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利用各電動車的電瓶重量作用在2號件上效果會更好。(9號件是電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衣物架的支撐桿(6)由原車垂直支撐變為傾斜支撐,當衣物架負重后也可起到助力作用。
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除原自行車另件外,新增另件均不得隨意生產,都在保護范圍之內,合案提出為專利產品。
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利用人、物重量及杠桿原理加大力的方向轉換力度,使騎車人達到省力的目的是其中的一種結構形式,它可以有許多變形與變化,但不脫離本案例的精神,其變形與變化均在本案例保護范圍之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將力臂4或5號件可設計為彈性體,致使鋼性車架為柔性車架,騎車舒適減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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