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抗HIV病毒的藥用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81231.9 | 申請日: | 2009-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99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寶齊;王曉丹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利樂生制藥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675 | 分類號: | A61K31/675;A61K31/513;A61K31/7072;A61K31/536;A61K31/505;A61P3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區科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hiv 病毒 藥用 組合 | ||
1.本發明為一種用于抗HIV病毒的藥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是以泰立福韋與另外一種或多種逆轉錄酶抑制劑為活性成分,與適宜輔料組合而成。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逆轉錄酶抑制劑包括核苷類抑制劑和非核苷類抑制劑。
3.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核苷類抑制劑包括恩曲他濱、齊多夫定、拉米夫定等。
4.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非核苷類抑制劑包括依法韋侖、依曲韋林等。
5.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泰立福韋的單位用量為30-1500mg,優選300mg。
6.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恩曲他濱的單位用量為20-1000mg,優選200mg。
7.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依法韋侖的單位用量為60-2500mg,優選600mg。
8.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泰立福韋與逆轉錄酶抑制劑的總量大于該組合物的60%。
9.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可制成口服制劑,包括片劑、膠囊、分散片、咀嚼片、口腔崩解片、口含片、滴丸、軟膠囊劑等。
10.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可用于艾滋病的治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利樂生制藥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北京利樂生制藥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81231.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全景相機
- 下一篇:應用程序的管理方法和裝置、以及終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