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肉制品用豬肉香精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10070204.1 | 申請日: | 2009-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641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0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郭聰;邢福深;邢海鵬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天津春發(fā)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231 | 分類號: | A23L1/231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匯眾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wù)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劉淑芬 |
| 地址: | 300300天津***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肉制品 豬肉 香精 | ||
1.一種肉制品用豬肉香精,該豬肉香精由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與 液體香料制備而成,液體香料選自2-巰基-3-丁醇、4-乙基愈創(chuàng)木酚、2-甲基-3-呋 喃硫醇、2-巰基-3-丁酮、大茴香醛、巰基呋喃乙酸酯、2-庚烯醛、1,6-己二硫醇、 異戊酸、可卡醛中的一種或多種,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與液體香料 的重量比為:90-99∶0.1-1∶0.01-0.2∶0.1-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豬肉香精,該豬肉香精的制備方法是將色拉油升溫 至20-70℃,將呋喃酮與2-乙酰基吡嗪投入并勻速攪拌,直至完全溶解,待色拉油 溫下降到室溫,投放液體香料,混合均勻,即得豬肉香精。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色拉油升溫至50-60℃。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與 液體香料的重量比為:95-99∶0.4-0.8∶0.05-0.15∶0.4-0.8。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液體香料的組成為:
2-巰基-3-丁醇0.086重量份,2-甲基-3-呋喃硫醇0.04重量份,2-巰基-3-丁酮 0.12重量份,大茴香醛0.12重量份,巰基呋喃乙酸酯0.15重量份,2-庚烯醛0.0015 重量份,異戊酸0.0015重量份,可卡醛0.01重量份。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液體香料的組成為:
4-乙基愈創(chuàng)木酚0.1重量份,2-甲基-3-呋喃硫醇0.01重量份,2-巰基-3-丁酮0.2 重量份,大茴香醛0.05重量份,巰基呋喃乙酸酯0.2重量份,1,6-己二硫醇0.01 重量份,異戊酸0.015重量份,可卡醛0.001重量份。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液體香料的組成為:
2-巰基-3-丁醇0.05重量份,4-乙基愈創(chuàng)木酚0.05重量份,2-巰基-3-丁酮0.1 重量份,巰基呋喃乙酸酯0.2重量份,2-庚烯醛0.002重量份,1,6-己二硫醇0.001 重量份,可卡醛0.005重量份。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豬肉香精,其中液體香料的組成為:
2-巰基-3-丁醇0.086重量份,4-乙基愈創(chuàng)木酚0.06重量份,2-甲基-3-呋喃硫醇 0.04重量份,2-巰基-3-丁酮0.12重量份,大茴香醛0.12重量份,巰基呋喃乙酸酯 0.15重量份,2-庚烯醛0.0015重量份,1,6-己二硫醇0.001重量份,異戊酸0.0015 重量份,可卡醛0.01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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