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預制樁在地面下的樁頂結構其制作方法及專用送樁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68265.4 | 申請日: | 2009-03-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09251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永超;崔鳳祥;劉太元;崔鳳領;李秀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建城地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5/30 | 分類號: | E02D5/30;E02D7/00;E02D33/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呂志英 |
| 地址: | 300301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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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預制 地面 結構 制作方法 專用 送樁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土建工程中作基礎的預制樁,特別是預制樁在地面下的樁頂結構的制作方法及專用送樁器。
背景技術
預制樁是一種常用樁型,主要用作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抗壓、抗拔或抗水平力等。因工藝或功能需要,在施工時多數樁的樁頂均在場地高程的地面以下,有些項目因建筑物有地下室,樁頂埋深有時超過10米,因構造要求,預制樁中的受力主鋼筋需與上部結構有一定的錨固長度,一般要求為35d,d為受力主鋼筋的直徑,受力主鋼筋不允許同水平面焊接,所以現預制樁存在如下缺陷:
1、如制作時將錨固鋼筋高出混凝土,則常規施工送樁器無法施工,減少送樁器截面則易損壞樁頭。為保護錨固鋼筋,制作時工程通用的方式是在設計樁長的基礎上增加制作超過錨固長度保護樁頭,待基坑開挖至設計高程時,再把多余的混凝土剔除后清理出鋼筋錨入基礎混凝土,這樣造成施工的不便,同時造成很大的浪費。
2、按國家規范規定,建筑物樁承載力需進行靜荷載試驗,因工期和安全需要,一般樁頂在地面高程以下的預制樁在基坑底施工和試驗均不可能。所以試驗樁的常規方法是施工時樁底高程按設計要求,在預制樁樁身作抗壓和抗拔承載力檢測試驗過程中,為保證試樁安全實施,試驗時樁頂均在地面高程以上0.5米。通常作法為在施工過程中加長制作常規預制樁,測試設計預制樁樁身和常規加長制作的預制樁的總極限承載力,在整理檢測結果時需根據勘察規范經驗參數估算法扣除估算的常規加長制作的預制樁與樁周土的摩阻力后間接得出預制樁樁身的承載力。這樣致使試樁參數和實際受力狀態不符,上部超過設計高程的承載力只能按經驗參數法估算后扣除。當樁埋深較深時,估算值和實際受力相差較大,靜載試驗失去了原位試驗的目的。而且實際工程施工時,試樁高出設計高程的部分需破除并當作建筑垃圾運出,浪費極大。
所以,有必要針對如上問題從預制樁的結構、施工和試驗方法方面進行改進,以克服上述的缺陷。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中存在的問題,針對現有預制樁結構、施工和試驗方法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預制樁在地面下的樁頂結構其制作方法及專用送樁器,以利于達到提高功效、提高質量、避免浪費的目的。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預制樁在地面下的樁頂結構,所述預制樁包括有預制樁樁身和與樁身連接的預制樁頭,其中:在所述樁身1的頂上設有預留鋼筋錨固長度的甩筋3,所述甩筋3為豎直形狀;在所述與樁身連接的預制樁頭內設有甩筋,所述甩筋為彎曲為與所述預制樁豎直方向呈直角的兩折彎的甩筋6或與所述預制樁豎直方向呈銳角的甩筋7的一折彎。
還提供一種制作預制樁在地面下的樁頂結構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有以下步驟:
在預制樁樁身1制作過程中預留鋼筋錨固長度的甩筋3,將所述豎直形狀的甩筋3插入送樁器4的底座預留孔5內,將預制樁樁身1送至設計高程,避免施工中破除預制樁頭
在使用送樁器4不便的情況下,在制作預制樁時將樁頂預留鋼筋錨固長度的甩筋彎曲呈與所述預制樁豎直方向呈直角的兩折彎的甩筋6或與所述預制樁豎直方向呈銳角的的甩筋7一折彎的形狀,采用常規送樁器11將樁身1送至設計高程,減少混凝土剔鑿量,開挖基槽后再取直甩筋6和甩筋7彎曲鋼筋,錨入基礎混凝土;
對送至設計高程的預制樁樁身1做豎向抗壓和抗拔承載力檢測試驗,首先將預制樁樁身1的頂端鋼板與送樁器4的底座連接,因送樁器4截面比樁身1的截面小,施工中在送樁器4和周邊土12之間形成空余區域,在其空余區域注滿非膠凝減摩液9,減少送樁器4和周邊土12的摩阻力;在做預制樁樁身1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試驗時,將最終極限荷載減去送樁器4和非膠凝減摩液9的自重即為預制樁樁身1的極限抗壓承載力;
在做預制樁樁身1抗拔承載力檢測試驗前,在施工時在甩筋3上與試驗用抗拉鋼筋10焊接,試驗用抗拉鋼筋10需滿足試驗受力和伸長率的要求,測試送樁器4的變形,因送樁器有足夠的剛度故可得出樁身1的變形,按規范計算方法可得出極限抗拔承載力后減去送樁器4和非膠凝減摩液9的自重即可得出預制樁樁身1的極限抗拔承載力,開挖時回收送樁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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