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吸附法制備羥基磷灰石農藥、化肥緩釋復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67225.8 | 申請日: | 2009-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8970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02 |
| 發明(設計)人: | 滕利榮;高波;孟慶繁;吳麗艷;逯家輝;王貞佐;王德利;郭志華;王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林大學 |
| 主分類號: | A01N25/08 | 分類號: | A01N25/08;A01N43/90;A01N47/36;A01N57/14;C05G3/00 |
| 代理公司: | 吉林長春新紀元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陳宏偉 |
| 地址: | 130012吉***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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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附 法制 羥基 磷灰石 農藥 化肥 復合物 | ||
1.一種制備羥基磷灰石農藥、化肥緩釋復合物的吸附法,包括以下步驟:將納米羥基磷灰石載體于磷酸鹽緩沖液中浸泡,再加入起始物料并不斷攪拌形成復合物溶液,最后離心得沉淀,沉淀干燥后即得復合物;
所述的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稱取HAP粉末0.2-0.5g,加入10~50ml?pH6.0~10.0的磷酸緩沖液,浸泡2~4小時,超聲粉碎5~10分鐘,再加入起始物料0.1~1.5g,35~60℃下緩慢攪拌1~3小時,反應物在室溫下10000rpm/min離心10~20分鐘,沉淀室溫下干燥24~72小時,即得羥基磷灰石緩釋復合物;
所述的起始物料為氮肥、磷肥、鉀肥及其復合肥料或混合肥料中的任一種;或為礦物源農藥、生物源農藥及化學農藥中的任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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