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和生產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64815.5 | 申請日: | 2009-05-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89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郭全太;郭方杰;楊升長;張健;郭芳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孟州市泰利杰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1/30 | 分類號: | A23L1/30 |
| 代理公司: | 鄭州中原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41109 | 代理人: | 霍彥偉 |
| 地址: | 454750 ***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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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量 95 以上 可溶性 膳食 纖維 生產工藝 生產 裝置 | ||
1.一種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生產工藝如下:
第一、選取原料可溶性膳食纖維;
第二、按料、水比例3∶7-6∶4攪拌溶解;
第三、通過脫色,使溶液白度達到80%-98%,
第四、利用大孔徑吸咐樹脂,過濾得到95%含量的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
第五、噴霧干燥得到成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其工藝方法如下:
第一、將水或加溫到40℃-80℃的水,按料、水比例3∶7-6∶4攪拌溶解;
第三、采用臭氧脫色,使溶液白度達到80%-98%;
第四、通過堿性大孔徑吸咐樹脂,過濾后得到95%含量的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
第五、對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進行蒸發脫水。將提純后的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進行離高壓噴霧裝置進行干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其工藝方法如下:
第一、選取原料可溶性膳食纖維;
第二、將純水加溫到40℃-80℃,按料水比3∶7-6∶4攪拌溶解。
第三、利用臭氧或一次脫色,溶液白度始起98%,末止80%,后混合使用,PH值調節到3.5-7.5,
第四、利用堿性大孔徑吸咐樹脂降低還原糖和1,6糖到1%以下。5-羥甲基糠醛降到0.001%以下。
第五、三效脫水濃縮,使溶液濃度達到60%-80%。
第六、高溫、臭氧滅菌消毒,嚴格控制細菌超標,濃度60%-70%,保質期為6個月,濃度71%-80%為12個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步中離子交換法為大孔徑中性樹脂法,大孔徑中性樹脂法應采用大孔徑弱堿樹脂法、大孔徑強堿樹脂法、大孔徑中性吸附樹脂法、大孔徑中性吸咐樹脂法中任一種或多中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步驟中在第四步與第五步之間還可對物料采用酸堿中和,將溶液PH值調節到3.5-7.5。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步驟中第六步中,應采用三效濃縮裝置或采用真空濃縮鍋進行對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進行蒸發脫水。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步驟中還采用物理消毒滅菌或化學方法消毒滅菌分別對可溶性膳食纖維溶液和罐體包裝進行消毒處理,物理消毒滅菌包括有高溫高壓消毒、紫外線或臭氧消毒滅菌,化學方法消毒滅菌發包括有次氯酸鈉消毒液或酒精消毒。
8.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量95%以上的可溶性膳食纖維生產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生產裝置包括:
第一、采用二級反滲透純水處理設備,生產出電導率≤8us/cm,脫鹽率>99%,PH值5-7的純凈水,用于溶解生產所需的純水;
第二、臭氧發生器和射流器或氣液混合泵。
第三、采用樹脂離子交換和吸附柱,脫色、去酸和提純去雜;樹脂柱可設2-3個串聯安排,或者將樹脂柱體積增大,采用樹脂分層混合裝置;
第三、采用三效濃縮設備,使溶液蒸發脫水,三效濃縮設備,以導熱油為載體,進油溫度180℃±10℃,溶液在壓力泵作用下,進料量5T/h,三效濃縮設備在分別抽真空條件下,將一效濃縮設備溫度控制在70℃--80℃,二效濃縮設備控制在60℃--70℃,三效濃縮設備溫度控制在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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