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龍眼果醋飲料及其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40712.5 | 申請日: | 2009-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0148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16 |
| 發明(設計)人: | 陳中;黃秋云;林偉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A23L2/38 | 分類號: | A23L2/38;A23L1/29;C12J1/08;C12J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曉松;裘 暉 |
| 地址: | 510640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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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龍眼 飲料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龍眼果醋飲料,其特征在于由包括以下質量配比的原料組分制備得 到:2%~6%龍眼原醋、0.1%~0.5%酸味調節劑和5%~12%的糖或與所用糖甜 度相當的甜味劑;
所述的龍眼原醋由以下步驟制備得到:
(1)制備龍眼原漿
取質量比為1∶1~1∶5的龍眼果肉和水,混合磨漿,加入占所得漿液質量 0.1%~0.3%的酸味調節劑,攪拌均勻,然后加入占所得漿液質量0.05%~0.50% 酶,控制溫度在40~50℃,抽真空至真空度-0.01~-0.1MPa并結合100~3000rpm 高速剪切處理,反應30~300分鐘,制得龍眼果肉酶反應液;
將上述酶反應液加熱到90~95℃保溫滅菌10~30min,得到龍眼原漿;
(2)酒精發酵
將步驟(1)所得龍眼原漿的糖度調整到以質量百分含量計10~25%,pH 調整到3.5~5.0,使之適合酒精發酵;
接種復水后的以質量百分含量計1~10%的耐高溫活性干酵母進行液態發 酵,于28~34℃下厭氧發酵2~4天,在發酵期間嚴格控制溫度和pH值,并不 斷的放出發酵罐內的CO2;
發酵至最終酒精度達到以體積百分含量計6~12%,得到發酵醪;
(3)醋酸發酵
將步驟(2)所得發酵醪的酒精度調整為以體積百分含量計5~8%,調節pH 為4.5~6.5,補加適量的氮源;
接種以質量百分含量計5~10%的釀醋醋酸菌發酵劑,溫度控制在30~ 35℃,通氣量控制為發酵醪:空氣的體積比為1∶0.05~1∶0.5,發酵時間為5~ 15天,至醋酸度達到以質量百分含量計4~6%;
將發酵好的醋液除去醋酸菌及發酵渣,即得到龍眼原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龍眼果醋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味調節劑為 蘋果酸、檸檬酸或檸檬酸鈉中的一種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龍眼果醋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酶為果膠酶、 纖維素酶或它們的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龍眼果醋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糖為蔗糖、果 葡糖漿或它們的混合物;所述甜味劑為AK糖、紐甜和阿斯巴甜中的任一種或 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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