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視頻監視系統的遮蔽模塊、用于遮蔽被選擇的物體的方法以及計算機程序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125934.0 | 申請日: | 2008-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302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M·默克爾;H·洛斯;J·K·瓦爾澤漢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8B13/196;H04N7/1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曾立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視頻 監視 系統 遮蔽 模塊 選擇 物體 方法 以及 計算機 程序 | ||
除用于保護監視區域并且在必要時用于跟蹤可疑物體的視頻監視系統的明顯優點外,還提出了如下挑戰:保護被視頻監視區域中的人的隱私。為此提出一種用于監視系統(1)的遮蔽模塊(4),其中,監視系統(1)具有至少一個監視攝像機(2)并且適用于和/或被設置觀察具有運動物體(14,16)的監視區域,所述遮蔽模塊(4)具有用于將物體選擇為選擇物體(16)的選擇裝置,其中,所述遮蔽模塊(4)被構造用于遮蔽地輸出選擇物體(16)或者其部分區域——以下統稱為選擇物體(16),其中,遮蔽模塊(4)被構造用于將遮蔽限制到監視區域的至少一個被選擇的空間部分區域(15,18)中的物體(16)上。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監視系統的遮蔽模塊,其中,所述監視系統具有至少一個監視攝像機并且適用于和/或被設置用于觀察具有運動物體的監視區域,所述遮蔽模塊具有用于將物體選擇為選擇物體(Auswahlobjekte)的選擇裝置,其中,所述遮蔽模塊被構造用于遮蔽地輸出選擇物體或者選擇物體的部分區域——以下統稱為選擇物體。此外,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于遮蔽被選擇的物體的相應方法以及一種計算機程序。
背景技術
視頻監視系統通常包括多個監視攝像機,這些監視攝像機對準監視區域并且將這些監視區域成像為監視場景。例如,在企業或公司中使用視頻監視系統,但是也在公共廣場、十字路口、火車站或者其他建筑物中使用視頻監視系統。監視攝像機的圖像數據流通常匯總到監視中心中并且在那里被存儲或者被手動地或自動地分析處理。
然而,除這種用于保護監視區域并且在必要時用于跟蹤可疑物體的視頻監視系統的明顯優點外,也提出如下挑戰:保護視頻監視區域中人的隱私。保護隱私的必要性可以有很多理由。對行人而言,被每個任意的視頻監視系統持久地并且可跟蹤地觀察可能是不舒服的。如果拍攝任意的行人并且持久地存儲其圖像,則數據保護以及與人有關的數據的存儲也是成問題的。
為了足夠地尊重隱私,通常如此定位監視攝像機,使得僅僅觀察和拍攝相關的監視區域。通過值得保護的區域的結構屏蔽(即例如通過視野保護)或者通過攝像機配置時區域的隱沒(Ausblendung)給出另一種可行方案,其中,以簡單的方式隱沒或涂黑攝像機圖像的細節區域。
文獻US 2007/0116328 A1公開了一種在視頻圖像拍攝中遮蔽裸露皮膚的方法,旨在滿足社會要求。裸露皮膚區域由視頻圖像的內容分析檢測并且隨后以掩模覆蓋。
可能構成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文獻US 2005/0129272 A1公開了一種具有物體遮蔽的視頻監視系統,其中,處理器識別監視場景中的至少一個物體,其中,借助于彩色掩模或類似物在視覺上遮蔽所述至少一個物體。物體的識別通過色彩分布、幾何形狀、第一幾何形狀與第二幾何形狀的關系的分析處理以及通過灰度值或紋理信息進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所述特征的遮蔽模塊、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1所述特征的用于遮蔽被選擇的物體的方法以及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2所述特征的計算機程序。在從屬權利要求、以下說明以及附圖中公開了本發明的有利的或優選的實施方式。
優選地,遮蔽模塊被可選地實現為附加設備或者監視系統的集成組成部分。因此,在本發明的框架中還公開了一種具有所述遮蔽模塊的監視系統。所述監視系統具有至少一個監視攝像機,所述至少一個監視攝像機可按任意方式構造,例如構造為彩色攝像機、黑白攝像機、紅外攝像機、PTZ(Pan Tilt Zoom:搖動/俯仰/變焦)攝像機等等。所述監視系統適用于和/或被設置用于觀察具有運動物體的監視區域。
遮蔽模塊具有用于將物體選擇為選擇物體的選擇裝置。優選地,首先通過已知的圖像處理算法檢測并且在必要時跟蹤一個或多個監視場景中的運動物體。隨后,這些被檢測和/或被跟蹤的物體尤其按照預先給定的規則被識別為選擇物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經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80125934.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