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21761.2 | 申請日: | 2008-07-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54143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6-10 |
| 發明(設計)人: | 姜志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姜志明 |
| 主分類號: | B60R3/02 | 分類號: | B60R3/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1418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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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搖臂 縮回 車輛 腳踏板 | ||
1、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包括基架(1)、從動臂(2)、踏板支架(3)、踏板(4)、驅動機構(5),其特征是所述的基架(1)與車體固定,從動臂(2)的一端與基架(1)鉸接,另一端與踏板支架(3)鉸接,踏板(4)固定在踏板支架(3)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架(1)與車體固定的端板開有槽口,其槽口寬度大于從動臂(2)的寬度,在端板的一側設有相互平行的兩側架,兩側架上設有相互平行的孔A(11)和孔B(12),孔A(11)的直徑與驅動機構(5)配合,孔B(12)直徑和從動臂(2)鉸接用的銷軸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從動臂(2)設有平行側檔,兩檔長度方向上開有導向槽(21),導向槽長度與腳踏板伸縮兩極點的位置尺寸相一致。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從動臂(2)設有平行側檔,兩檔中部位置設有與兩端銷軸平行的電機軸鉸接孔(2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支架(3)包括踏板安裝塊(31),立板(32),立板(32)上設有兩對平行的銷孔一(33)和銷孔二(34),所述的銷孔二(34)的直徑與從動臂(2)鉸接用的銷軸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構(5)包括電機(51)、搖臂(52)、搖桿(53),電機(51)輸出軸連接傳動軸,傳動軸與搖臂(52)一端固定,然后與基架(1)中的孔A(11)鉸接,搖臂(52)的另一端與搖桿(53)鉸接,所述的搖桿(53)中部設有銷軸,其銷軸外徑與從動臂(2)的導向槽(21)間隙配合,搖桿(53)的另一端與踏板支架(3)的銷孔一(33)鉸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構(5)包括電機(511)、上搖臂(521)、下搖臂(54)、搖桿(531),電機(511)輸出軸連接傳動軸,傳動軸與搖桿(531)中部的通孔固定,并與從動臂(2)兩側檔中部位置設有的通孔(22)鉸接,上搖臂(521)的一端與基架(1)設有的孔A(11)鉸接,另一端與搖桿(531)鉸接,搖桿(531)的另一端與下搖臂(54)鉸連接,下搖臂(54)的另一端與踏板支架(3)的銷孔一(33)鉸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臂式可縮回的車輛腳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4)的長度與車輛所需要的長度相配,當長達到一定量時,上述的機構可設裝若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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