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梯轎廂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85150.7 | 申請日: | 2008-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32005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5-06 |
| 發明(設計)人: | 周麗芳;湯菲;王瑞;鄭海花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子奧的斯電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F21V33/00;F21V21/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陳美平 |
| 地址: | 310019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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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梯 | ||
1、一種電梯轎廂,包括轎廂后壁板、轎頂和二側壁,其特征是:在轎廂后壁板和轎頂的中間為一凸出并呈倒置的L型透光裝置(1),轎廂后壁板和二側壁采用條形板(2)與嵌條(3)呈相互間隔的壘/拼裝成為轎廂后壁板和二側壁(4)和(5);
其中:在所述L型透光裝置(1)垂直面的上部和頂部分別設置多條透光板(6)和(7),而在L型透光裝置(1)的兩個側面分別設有窄條形的透光板(8)和(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條形板(2)為大理石、或竹/木飾板、或塑料板材;所述的嵌條(3)是金屬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條形板(2)的寬度一般不少于50mm。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嵌條(3)的寬度一般不少于5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L型透光裝置(1)的頂部另設有筒燈(10),配有暖色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透光板(6)、(7)、(8)、(9)是在L型透光裝置(1)上開設槽或孔洞,表面配置透光板材,內部設有冷光源構成良好的轎廂燈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L型透光裝置(1)凸出轎壁板和轎頂一般為8~10c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梯轎廂,其特征是:所述的L型透光裝置(1)通過螺栓連接件從背部與轎廂后壁和轎頂固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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