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220148.0 | 申請日: | 2008-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4113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5-27 |
| 發明(設計)人: | 楊亞娟;宋豐源;曹廷;李紅蕾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5/00 | 分類號: | G01M15/00;G06G7/70;B60W10/06;B60W40/00;B60W40/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中瀚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黃 洋 |
| 地址: | 241009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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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減少 汽車 最小 公里 加速 時間 方法 | ||
1.一種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驟:
A:計算得出汽車加速度和行駛車速表達式:
其中a為汽車加速度,v為行駛車速,T為發動機扭矩,n為發動機轉速,m為汽車質量,F為整車阻力,i0為主減速器速比,ik為檔位速比,k取正整數值,r為驅動輪胎半徑;
B:將發動機的扭矩外特性進行多項式擬合:
T=Ti×ni+T(i-1)×n(i-1)+…T2×n2+T1×n1+T0????????式(3);
C:對加速度倒數在車速上求積分來計算百公里加速時間:
其中,nmin為發動機最低轉速,nmax為發動機最高轉速,t100為百公里加速時間;
D:將設定的初始速比值代入式(4)求出百公里加速時間;
E:若D步驟中利用設定的初始速比值所求得的百公里加速時間沒有達到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設計要求,則對各檔速比重新設定變化范圍,并對百公里加速時間求最小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E)步驟中對百公里加速時間求最小值后,記下此時的速比值,即為百公里加速時間最小時的速比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式(3)中,系數T0、T1、T2...Ti、T由最小二乘法來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利用式(4)計算百公里加速時間時,將T參數用式(3)中的T0代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減少汽車最小百公里加速時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B)步驟中對發動機的扭矩外特性曲線進行多項式擬合時,沿用穩態工況時發動機臺架試驗所得到的功率與扭矩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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