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照明裝置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189008.1 | 申請日: | 2008-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61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群元;陳效正;李政宜 | 申請(專利權)人: |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8 | 分類號: | F21S8/08;F21V21/108;F21V21/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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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是,包含:
發光元件;以及
支持組件,具有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上述第一桿部連接上述發光元件與上述第二桿部,
其中,上述第一桿部或上述第二桿部至少一者為竹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及上述第二桿部皆為竹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為一體連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間夾有角度,使上述支持組件具有彎折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照明裝置還包含:
關節,上述第一桿部利用上述關節與上述第二桿部樞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照明裝置還包含:
防水材料,覆蓋上述第一桿部或上述第二桿部的至少一者。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照明裝置還包含:
電源線,與上述發光元件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支持組件具有容置部,至少部分上述電源線容置于上述容置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發光元件包含熒光燈或發光二極管。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或上述第二桿部的至少一者為竹材,且經碳化處理。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碳化處理的處理溫度介于140℃至160℃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碳化處理的處理時間介于30分鐘至60分鐘之間。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是,上述碳化處理的蒸氣壓力介于3kg/cm2至5kg/cm2之間。
14.一種照明裝置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包含以下步驟:
碳化處理竹材,以使其成型為支持組件所具有的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以及
連接上述支持組件與發光元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于上述碳化處理竹材,以使其成型為支持組件所具有的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步驟中,其處理溫度介于140℃至160℃之間。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于上述碳化處理竹材,以使其成型為支持組件所具有的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步驟中,其處理時間介于30分鐘至60分鐘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于上述碳化處理竹材,以使其成型為支持組件所具有的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步驟中,其蒸氣壓力介于3kg/cm2至5kg/cm2之間。
1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于上述碳化處理竹材,以使其成型為支持組件所具有的第一桿部與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步驟之前,還包含:
提供夾持單元;以及
利用上述夾持單元固定上述竹材并使其彎曲。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均為竹材。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為一體連設。
21.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制造方法還包含:
利用關節樞接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
22.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制造方法還包含:
涂布防水材料于上述第一桿部與上述第二桿部其中至少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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