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178982.8 | 申請日: | 2008-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03576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2-16 |
| 發明(設計)人: | 金永達;金廷訓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平和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F13/10 | 分類號: | F16F13/10;B60K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 偉;王錦陽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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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阻尼 發動機 底座 | ||
1、一種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包括:
主橡膠體,將車輛發動機中心螺栓插入并連接到其中;
中空的主管道,其基本環繞所述主橡膠體并支承所述主橡膠體;
風箱板,其連接到所述主管道的一個端部并與所述主橡膠體一起限定阻尼腔,其中所述風箱板根據所述阻尼腔中壓力的改變而能夠移置;以及
分隔板,其安裝在所述阻尼腔中并將所述阻尼腔分隔為上部腔和下部腔,其中所述上部腔由所述主橡膠體和所述分隔板限定,并且所述下部腔由所述分隔板、所述主橡膠體和所述風箱板限定,所述分隔板包括通孔,使得所述上部腔與所述下部腔流動相通,
其中所述通孔定尺寸為且配置為由穿過通孔的空氣的流動阻力來抑制車輛發動機的振動,并且所述風箱板和/或所述分隔板定尺寸為且配置為通過其移置來抑制振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其中所述分隔板包括通氣口管道,從而使在所述上部和下部腔之間流動相通的空氣經由所述通孔和所述通氣口管道而流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其中所述通氣口管道為直線形狀。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其中所述分隔板是能夠移置的。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其中所述通氣口管道從所述通孔向所述下部腔突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其中所述通氣口管道傾斜,從而定向為從所述分隔板的外部部分趨向所述下部腔的中心。
7、一種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系統,包括:
車輛發動機、主橡膠體,將車輛發動機的中心螺栓插入并連接到其中;
中空的主管道,其基本環繞所述主橡膠體并支承所述主橡膠體;
風箱板,其連接到所述主管道的一個端部并與所述主橡膠體一起限定阻尼腔,其中所述風箱板根據所述阻尼腔中壓力的改變而能夠移置;以及
分隔板,其安裝在所述阻尼腔中并將所述阻尼腔分隔為上部腔和下部腔,其中所述上部腔由所述主橡膠體和所述分隔板限定,并且所述下部腔由所述分隔板、所述主橡膠體和所述風箱板限定,并且所述分隔板包括通孔,使得所述上部腔與所述下部腔流動相通,
其中由穿過所述通孔的空氣的流動阻力來抑制車輛發動機的振動。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系統,其中通過所述風箱板的移置和/或所述分隔板的移置來抑制發動機的振動。
9、一種客車,包括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
10、一種客車,包括權利要求7所述的空氣-阻尼發動機底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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