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83799.X | 申請日: | 2008-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455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8-2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建慶;李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華大學 |
| 主分類號: | D06M11/30 | 分類號: | D06M11/30;D06M13/196;D06M11/56;D06M11/76;D06M101/06;D06M101/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黃志達;謝文凱 |
| 地址: | 201620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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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抑制 消除 紡織 制品 熒光 方法 | ||
1.三種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的方法,具體步驟包括:
(1)二氧化氯消去熒光法
配制含量為0.5%~5.0%的二氧化氯水溶液,用HCl或醋酸HAc調節溶液pH值至3.5~4.5,將需處理的紡織品浸漬于二氧化氯水溶液中,織物重量與溶液重量之比為1∶15~50,將此溶液升溫至60~95℃并保溫處理20~120分鐘;
(2)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消去熒光法
將亞氯酸鈉溶解于穩定劑處理過的8~12%二氧化氯水溶液中,配制成濃度為10~30g/L的水溶液,用HCl或HAc調節溶液pH值至3.5~4.5,將需處理的紡織品浸漬于上述準備好的溶液中,織物重量與溶液重量之比為1∶15~50,升溫至60~95℃并保溫處理20~120分鐘;
(3)過醋酸消去熒光法
取過醋酸,用水調節至過醋酸含量3~12%,加入KH2PO4使之濃度為0.01mol/L,調節溶液pH值至6~8,將需處理的含熒光物質的紡織品浸漬于該溶液中,織物重量與溶液重量之比為1∶15~50,升溫至60~95℃,處理20~120分鐘;
其中,二氧化氯法、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法處理的紡織品需再經含有硫代硫酸鈉1~2g/L,純堿1~2g/L的水溶液于60℃浸漬脫氯處理10~20分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增白劑產生熒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法中的穩定劑是碳酸鈉、過碳酸鈉、硅酸鈉、過硼酸鈉或乙二胺四乙酸EDTA。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種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氯法、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法中的需處理的紡織品是纖維素纖維制成的紡織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增白劑產生熒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醋酸法中的需處理的紡織品是纖維素纖維制成的紡織品或蛋白質纖維制成的紡織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消除劑產生熒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品為含熒光增白劑的棉織物時,處理條件為室溫浸軋,軋余率80%~120%,再在蒸箱內于102℃進行汽蒸120~180分鐘,60℃水洗脫氯,最后水洗,其浸軋液組成為熒光消除劑40~80g/L和HAc?4~5g/L,脫氯溶液組成為硫代硫酸鈉10~20g/L和純堿10~20g/L。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抑制和消除紡織制品上熒光增白劑產生熒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浸軋液中的熒光消除劑是按二氧化氯/亞氯酸鈉法中的制備方法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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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M 對纖維、紗、線、織物、羽毛或由這些材料制成的纖維制品進行D06類內其他類目所不包括的處理
D06M11-00 用無機物或其配合物處理纖維、紗、線、織物或這些材料制成的纖維制品;和機械處理相結合的處理,如絲光
D06M11-01 .用氫、水或重水;用金屬氫化物或其配合物;用硼烷、二硼烷、硅烷、二硅烷、膦、二膦、、二、胂、二胂或它們的配合物
D06M11-07 .用鹵素;用氫鹵酸或其鹽,用氧化物或鹵素的含氧酸或其鹽
D06M11-32 .用氧、臭氧、臭氧化物、氧化物、氫氧化物或過化合物;從具有兩性元素—氧鍵的陰離子衍生的鹽
D06M11-51 .用硫、硒、碲、釙或其化合物
D06M11-58 .用氮或其化合物;如硝酸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