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進的隧道排煙方法及帶獨立排煙裝置的隧道排煙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60731.X | 申請日: | 2008-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7066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9-24 |
| 發明(設計)人: | 吳德興;李偉平;鄭國平;高翔;郭宵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省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E21F1/00 | 分類號: | E21F1/00;E21F1/04;E21F1/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0006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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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 隧道 方法 獨立 裝置 系統 | ||
1、一種改進的隧道排煙方法,包括:
(1)在主隧道斷面以外設置一個獨立結構的排煙風道,并在隧道主風道斷面上方沿隧道縱軸線設若干排煙口,排煙口通過排煙橫道與排煙風道相連接,排煙橫道上設有排煙風閥,與排煙風道連通的排煙聯絡風道內設有排煙風機;
(2)正常狀態時排煙風道、排煙風閥、排煙聯絡風道和排煙風機不工作;
(3)當隧道內發生火災需要排煙時,開啟煙霧源附近排煙橫道上的排煙風閥,將煙霧從開啟的排煙風閥排入排煙風道,再經排煙聯絡風道從隧道排出洞外。
2、一種帶獨立排煙裝置的隧道排煙系統,包括隧道主風道(1)、隧道主風道射流風機(2),其特征在于:該排煙系統帶有獨立的排煙裝置,所述的獨立的排煙裝置包括在隧道主風道(1)斷面以外設置的一個獨立結構的排煙風道(6)、在隧道主風道(1)斷面上方沿隧道縱軸線設置的若干排煙口(3)、與排煙口(3)和排煙風道(6)相連接的排煙橫道(4)、設置于排煙橫道(4)上的排煙風閥(5)、與排煙風道(6)連通的排煙聯絡風道(8)、設置在排煙聯絡風道內的排煙風機(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煙風道(6)沿隧道全長布置,并設置若干排煙分區風閥(14),或沿隧道全長分若干段布置,或在部分區段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煙風道(6)內設置排煙風道射流風機(7)。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煙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排煙聯絡風道(8)及配套的排煙風機(9)有若干個。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排煙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排煙系統還包括豎/斜井排風聯絡風道、豎/斜井送風聯絡風道,隧道主風道(1)與隧道進口(100)、隧道出口(101)連通,與豎/斜井排風聯絡風道、豎/斜井送風聯絡風道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排煙聯絡風道(8)與豎/斜井送風聯絡風道、豎/斜井排風聯絡風道相互獨立或共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是:所述的豎/斜井排風聯絡風道的遠端與排煙聯絡風道(8)的遠端匯集到同一通風通道進行排放,豎/斜井排風聯絡風道與排煙聯絡風道(8)的連接處設有控制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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