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輪胎氣壓監視系統的報警管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44003.X | 申請日: | 2008-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341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單津暉;湯則萱;馮明;郭長江;邵東山;顧常飛;李三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創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C23/04 | 分類號: | B60C2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丁紀鐵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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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輪胎 氣壓 監視 系統 報警 管理 方法 | ||
1.一種汽車輪胎氣壓監視系統的報警管理方法,胎壓傳感器定時測量輪胎的氣壓、溫度和加速度,并與預設的標準值進行比較,進而判斷是否存在低壓、高壓、快速漏氣和高溫情況,其特征在于:如果判斷出存在需要報警的情況,則將需報警信息寫在相應數據標志位上,并在設定的時間內把該報警信息以射頻方式發出,同時統計該報警信息發射的次數;當統計的報警信息發射次數達到預設數值后,停止發射相同的報警信息,恢復正常的定時監測及定時發射信息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輪胎氣壓監視系統的報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模塊在首次接收到胎壓傳感器的報警信息后進行報警,直至接收模塊接收到胎壓傳感器傳送的狀態正常的信息后解除報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輪胎氣壓監視系統的報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模塊在收到報警信息的同時,存儲該報警信息,在報警狀態下接收模塊斷電后,重新通電時接收模塊進行自檢,在自檢中檢測到之前存儲的報警信息,則繼續進行報警;在收到胎壓傳感器發來的狀態正常的信號后,消除報警狀態,并刪除已存儲的報警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輪胎氣壓監視系統的報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模塊在報警狀態下斷電,重新通電后,在有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時,接收模塊通過自檢進行報警;無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時,通過低速狀態下的胎壓傳感器報警信息的再次發送,接收模塊接收到報警信息后重新進行報警,從重新通電到接收到報警信號之前的這段時間,不進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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