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平均油耗的測量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39899.2 | 申請日: | 2008-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199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06 |
| 發明(設計)人: | 楊毅;徐朱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德科電子儀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F9/00 | 分類號: | G01F9/00;G01F15/07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屈 蘅 |
| 地址: | 202178***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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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平均 油耗 測量方法 | ||
1.一種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采集發動機管理模塊輸出的燃油噴射脈沖信號;
根據上述燃油噴射脈沖信號的數據進行累加獲得已消耗燃油;
采集車速傳感器輸出的車速脈沖信號;
根據上述車速脈沖信號獲得車速數據并累加計算出已行駛里程;
判斷上述燃油消耗值和已行駛里程是否在有效計算范圍內;
當上述這些數據有效時,對上述這些數據值進行一階滯后濾波;
將上述經過一階滯后濾波處理的已消耗燃油值與已行駛里程值比較計算,獲得汽車的平均油耗量;
其中上述已消耗燃油值與已行駛里程值在發動機關閉點火后被保存,發動機重新點火后繼續累加計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上述車速值大于零和上述已行駛里程大于100m時判定上述車速數值和已行駛里程在有效計算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已消耗燃油值與已行駛里程值分別由各自的累加器計算得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已消耗燃油累加器的容量為100L,上述已行駛里程累加器的容量為1999km,當上述兩個累加器中的任何一個達到最大容量時,將上述兩個累加器的數據同時乘以0.5。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車速為零時,上述兩個累加器停止累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更包括通過液晶電子儀表將上述平均油耗量以數字方式顯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測量汽車平均油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更包括當按下復位按鈕后上述這些數據清零重新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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