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26846.7 | 申請日: | 2008-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4813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1-21 |
| 發明(設計)人: | 宗志堅;高群;菲利浦·布拉甘茲;鄧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山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2D23/00 | 分類號: | B62D2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廣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文雄 |
| 地址: | 510750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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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承載 新型 結構 電動汽車 車架 | ||
1.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
1)由主車架(1)、副車架(2)和頂架(3)構成,副車架(2)和頂架(3)分別固定連接在主車架(1)的兩側和頂部;主車架(1)、副車架(2)和頂架(3)由鋁合金型材構成或由輕型合金鋼型材構成;主車架(1)、副車架(2)和頂架(3)通過焊接連成一個整體、形成承載式輕量化車架;
2)副車架(2)由兩條與主車架的主梁(11)平行的副梁(21)、若干條橫桿(22)和若干豎桿(23)構成;橫桿(22)的兩端分別與主梁(11)和副梁(21)固定連接;位于前部的豎桿(23)的兩端分別與主車架(1)的前橋和副梁(21)的前端固定連接,位于后部的豎桿(23)的兩端分別與主車架(1)的后橋和副梁(21)的后端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主車架(1)由兩條平行縱向主梁(11)、一個板凳狀前橋(14)和一個板凳狀后橋(15)、以及兩條橫向支撐桿(12,13)構成;橫向支撐桿之一與兩條主梁(11)的前端固定連接,橫向支撐桿之二與兩條主梁(11)的后端固定連接;前橋(14)的橋腿(141)固定連接在主梁(11)的前端,后橋(15)的橋腿(151)固定連接在主梁(11)的后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在主車架(1)的兩條平行縱向主梁(11)之間設有一條縱向脊椎梁(17),在主車架(1)的兩條平行縱向主梁(11)的中部設有一條中部橫向支撐桿(16),縱向脊椎梁(17)的兩端分別與前橋(14)和后橋(15)固定連接,縱向脊椎梁(17)的中部與中部橫向支撐桿(16)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頂架(3)由前頂架(32)構成,該前頂架(32)與主車架(1)的前端固定連接;或者由前頂架(32)、連架(31)和后頂架(33)構成;前頂架(32)和后頂架(33)與主車架(1)固定連接,或者作為頂架(3)固定連接在主車架(1)的頂部的替換,前頂架(32)和后頂架(33)分別與主車架(1)和副車架(2)固定連接;連架(31)連接前頂架(32)和后頂架(33)。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主車架(1)設有系列彈性支座或聯接接頭,用于固定安裝電池包、電機以及底盤零部件。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承載式新型結構電動汽車車架,其特征是:由豎桿(23)構成車門支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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