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刻漆葫蘆生產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13924.X | 申請日: | 2008-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1477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9 |
| 發明(設計)人: | 宋魯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宋魯勇 |
| 主分類號: | B44C5/00 | 分類號: | B44C5/00;B44D5/00;B27K3/16;B27K5/02 |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存海 |
| 地址: | 271500***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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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葫蘆 生產工藝 | ||
1.一種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有下列工序組成:
a、選取采摘飽滿圓潤成熟的葫蘆,刮去青皮;
b、用濃度5-10%的硫酸水溶液浸泡5-10分鐘,然后取出晾曬至葫蘆殼體與其腔內種子脫離;
c、在沸水中煮20-40分鐘,然后取出晾曬40-60小時;
d、用200-300#砂布對葫蘆表面打光處理;
e、在沸騰的堿性色料水溶液中放入葫蘆體煮5-12分鐘染底色處理,所述堿性色料水溶液中有效成分所占的比例為堿性色料0.1-0.3%,食鹽0.8-1.2%,明礬1.8-2.2%;
f、取出染底色的葫蘆先放入清水中漂去浮色,然后晾10-16小時再擦去表面浮塵;
g、在葫蘆體表面刷合成大漆3-4遍;
h、待葫蘆體晾制48小時再在其表面進行雕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在葫蘆體表面刷合成大漆最后一遍之前的每一遍晾制20-40小時,然后用400-500#砂布打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所述硫酸溶液浸泡工序所采用的硫酸濃度為5-8%,浸泡時間控制在5-8分鐘。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所述沸水煮工序的時間控制在25-30分鐘。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所述對葫蘆表面打光處理工序用砂布為240-300#砂布。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刻漆葫蘆生產工藝,其特征是:所述染底色處理工序的煮制時間控制在5-10分鐘,選用的堿性色料為堿性紫或堿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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