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海參粉生產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810010380.1 | 申請日: | 2008-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0233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朝武;單國友;何長江;赫兆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朝武;單國友;何長江;赫兆全 |
| 主分類號: | A23L1/333 | 分類號: | A23L1/333;A23L1/28 |
| 代理公司: | 沈陽科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馬 馳 |
| 地址: | 110016遼寧省沈陽***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海參 生產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海產品深加工,具體地是一種從海參加工廢液中回收有營養價值的成分,同時對廢液進行凈化處理的海參粉生產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加工海參仍以傳統方法為主,即把鮮海參清除內臟后(俗稱皮參),放到60~100℃清水中煮0.2~1小時,然后根據不同需求將煮過的皮參制成淡干海參、半干海參、鹽干海參、鹽漬海參和即食海參等多個品種,而煮過海參的水由于沒有可利用技術方法加以利用,往往當作廢水隨便倒掉。研究發現,在倒掉的廢液中,仍然含有大量海參體內的營養成分,其總量占海參干體重20~30%。因此對海參加工廢液的直接排除不僅浪費珍貴資源,同時也對環境造成了污染。
發明內容
為了使海參加工產生的廢液不被倒掉,可實現再利用,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種節約能源、成本低、環保的海參粉生產方法;其對皮參煮過的水進行后處理,獲取有效營養成份,實現資源再利用。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海參粉生產方法,其以海參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液為原料,可按如下步驟進行操作:
1)過濾海參廢液制濃縮液:收集海參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液,先把廢液微濾去除雜質,再把濾液超濾或納濾去除鹽分和廢液其體積90-96%的水份,制得濃縮液;
2)干燥濃縮液制海參粗粉:把收集的濃縮液真空冷凍干燥或噴霧干燥,制得海參粗粉;
3)制海參粉:把海參粗粉放入超音速氣流粉碎機粉碎制得海參粉。
步驟1)所述微濾濾芯孔徑為0.2-0.5μm,微濾壓力為0.1~0.3Mpa;超濾濾膜的截留分子量為1000~10000,超濾壓力為0.1~0.3Mpa;納濾濾芯孔徑為0.25~1nm,納濾壓力為1.0~1.2Mpa。
步驟2)所述物料真空冷凍干燥前物料的預冷溫度為-20℃~-50℃;真空冷凍干燥中,真空度為10~150pa,凍干冷凝溫度為-20~-50℃,物料加熱溫度為20~120℃,控制物料的上限溫度為70~80℃;噴霧干燥中,噴咀壓力0.1~2Mpa,熱風溫度為80-150℃。
步驟3)所述超音速氣流粉碎機中物料加工的參數范圍:耗氣量3~20m3/min,空氣壓力0.2~1.0mPa,氣流速度350~500m/s,分級輪轉速4000~18000r/min。
產品質量標準量為:海參粉平均粉粒度>2000目(6.5μm以下)、蛋白質含量>30%、粘多糖含量>2%、水分<7%。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在于:
1.本發明采用的提取工藝流程設備投資少,營養成份回收成本低,生產效率高。
2.本發明原料全部取自傳統加工海參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提取了有價值的海參營養成分,不僅做到廢物全部回收利用,同時減少排放污染,解決了海參加工廢液的直接排放對環境造成了污染的問題。
3.本發明加工方法簡單,易于實施,成本低,不添加任何物質,其有效成份的提取全部過程為物理變化,不破壞海參營養成分,實現了煮過海參水的再次有效利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生產工藝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原料選用海參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液;按傳統的常規方法加工海參時,首先把鮮海參清除內臟后(俗稱皮參),放到60~100℃清水中煮0.2~1小時,撈出皮參,即可獲得海參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液。
實施例1
海參粉生產工藝流程圖如圖1所示:
1)過濾廢液制濃縮液:收集海參加工過程產生的廢液,通過循環泵先把廢液通過0.2μm濾芯進行微濾,微濾壓力為0.3Mpa,去除雜質,收集液體;再把經過微濾收集的液體通過0.25nm濾芯進行納濾,納濾壓力為1.2Mpa,去除鹽分和廢液其體積90%的水份,收集液體得到濃縮液;
2)干燥濃縮液制海參粗粉:采用真空冷凍干燥,把濃縮液倒入冷凝皿,放入-20℃冷柜凍結,再把凍結的濃縮液放入凍干機進行冷凍干燥制得海參粗粉,其中凍干機的物料加熱溫度設置為80℃,凍干冷凝器溫度設置為-35℃,控制物料加熱的上限溫度為80℃,真空度設置為10pa;冷凍時間為25小時;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朝武;單國友;何長江;赫兆全,未經李朝武;單國友;何長江;赫兆全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10010380.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