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加氫裂化工藝開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810010242.3 | 申請日: | 2008-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92613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29 |
| 發明(設計)人: | 陳光;高玉蘭;杜艷澤;黃新露;曹鳳蘭;李崇慧;徐黎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47/12 | 分類號: | C10G47/12 |
| 代理公司: | 撫順宏達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 微 |
| 地址: | 100029***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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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加氫裂化 工藝 開工 方法 | ||
1.一種加氫裂化工藝開工方法,包括如下內容:
(1)取所需的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和0~70wt%的氧化態加氫裂 化催化劑,上述催化劑分別進行器外預硫化處理;
(2)進行器外預硫化處理的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和加氫裂化催化劑引 入硫化劑的量為所有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和加氫裂化催化劑理論需硫量的 90%~120%;
(3)將預硫化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預硫化加氫裂化催化劑和氧化態 加氫裂化催化劑裝入反應器,裝填順序為反應物料先與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 接觸,然后與全部加氫裂化催化劑接觸;
(4)反應器進行升溫,升溫至200~280℃恒溫1h~16h,繼續升溫至 300~360℃后開工結束,然后調整至加氫裂化反應所需溫度進行正常加氫裂化操 作。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器外預硫化處理的加氫裂化 催化劑占加氫裂化催化劑總重量的20wt%~50wt%。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進行器外預硫化處理的加氫 裂化預精制催化劑和加氫裂化催化劑引入硫化劑的量為所有加氫裂化預精制催 化劑和加氫裂化催化劑理論需硫量的95%~105%。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預硫化加氫裂化催化劑和氧 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分層裝入反應器,或者混合裝入反應器。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反應器升溫過程在氫氣循環 狀態下進行。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催化劑器外預硫化過程如下:
(1)取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
(2)將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負載硫 化劑和有機溶劑,其中硫化劑用量為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和氧化態加 氫裂化催化劑理論需硫量的90%~120%;
(3)將負載硫化劑和有機溶劑的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 態加氫裂化催化劑進行熱處理。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化劑為元素硫或含 硫化合物,含硫化合物包括無機含硫化合物和有機含硫化合物。
8.按照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化劑為元素硫 和(NH4)2S重量比例為1∶0.2~1∶0.5的混合物。
9.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溶劑為含有不飽 和鍵的有機溶劑,有機溶劑用量為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 氫裂化催化劑的重量1%~45%;有機溶劑和硫化劑分別引入氧化態加氫裂化預 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或者同時引入氧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 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
10.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負載有機溶劑和硫化劑的氧 化態加氫裂化預精制催化劑或者氧化態加氫裂化催化劑進行加熱處理,加熱處 理條件為在110℃~260℃下處理1~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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