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0780047551.1 | 申請日: | 2007-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68764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28 |
| 發明(設計)人: | G·施瓦茨;R·瑙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庫珀·克勞斯-海因茲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5/12 | 分類號: | F21V2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嚴 慎 |
| 地址: | 德國索***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 ||
1.一種燈具(1),包括至少一個殼體部分(2)和借助于螺接環(3)以耐壓方式連 接到所述殼體部分(2)的半透明蓋(4),在所述殼體部分和所述蓋之間形成滅焰間隙,
其特征在于,
所述滅焰間隙(5)在所述蓋(4)的外表面(6)和所述殼體部分(2)的內表面(7) 之間直接形成,并且所述螺接環(3)在指向所述燈具(1)外側(8)的間隙末端(9)處 覆蓋所述滅焰間隙(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蓋(4)的自由下端部分(10)被插入到所述殼體部分(2)的至少向上開口的接 收裝置(11)中,并且所述滅焰間隙(5)形成在所述下端部分(10)和所述接收裝置(11) 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端部分(10)被實現為具有至少平坦邊緣外部(13)的徑向向外擴大的邊緣法 蘭(1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裝置(11)被實現為接收臺階(15),所述接收臺階(15)使殼體內部(14) 徑向向外擴大,并且所述接收臺階(15)被提供有基本上平坦的臺階外部(16)。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邊緣法蘭(12)和所述接收臺階(15)的高度(17,18)實質上相等。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臺階(15)的寬度(19)實質上等于所述邊緣法蘭(12)的壁厚(20)。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部分(2)至少在所述接收臺階(15)的區域中具有用于螺接所述螺接環(3) 的外螺紋(21)。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個密封件(22)被至少設置在所述邊緣法蘭(12)的自由下端(23)和所述接 收臺階(15)的臺階底部(24)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邊緣法蘭(12)被提供有徑向向內引導的臺階(26),所述臺階(26)設置在位 于所述邊緣法蘭的下端(23)相對處的上端(25)。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接環(3)具有反L形的橫截面,基本上垂直的第一L邊被實現為螺接邊(27), 而基本上水平的第二L邊被實現為保持邊(28)。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接邊(27)和所述保持邊(28)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壁厚(29)。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邊(28)在面對所述蓋(4)的自由邊端部(30)被提供有鄰接突起(31)。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保持邊(28)和法蘭臺階(26)在它們之間至少在一些點已經 提供有柔性承載件(32)。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外螺紋(21)的區域中,所述殼體部分(2)被提供有徑向向內偏移的螺接臺 階(33)。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接臺階(33)的寬度(34)基本上等于所述螺接邊(27)的壁厚(29)。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個鎖定件(35)被設置在所述螺接環(3)和所述殼體部分(2)和/或所述蓋 (4)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庫珀·克勞斯-海因茲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庫珀·克勞斯-海因茲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780047551.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使用多個可變容量裝置的制冷系統和方法
- 下一篇:具有不同的管接頭的近海管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