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聚乙烯醇縮醛片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80039000.0 | 申請日: | 2007-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28819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09 |
| 發明(設計)人: | 辻強志;香坂昌信;吉井茂晴;齊藤智夫;增子芳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J5/18 | 分類號: | C08J5/18;B29C47/38;B29C59/04;B32B27/30;C03C27/12;C08F8/28;C08J3/12;C08L29/14;B29K5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馮 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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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聚乙烯醇 縮醛片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縮醛化度為75.0~84.0質量%且氣孔率為60~85%的聚乙烯醇縮醛粒子成形為片狀而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聚乙烯醇縮醛粒子如下得到:使100質量份聚乙烯醇和40~75質量份醛在酸性催化劑的存在下于20~60℃的溫度進行縮醛化反應時,將聚乙烯醇、醛和酸性催化劑供至反應器來進行縮醛化反應,生成的聚乙烯醇縮醛的縮醛化度達到至少13質量%后,從所述反應器排出反應物,使被排出的反應物進行熟化反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反應器為容器內充滿了反應液的反應器。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反應器內以單位體積0.5~1.5kw的攪拌動力進行攪拌。
5.如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醛至少包含丁醛。
6.如權利要求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其特征在于,相對于100質量份聚乙烯醇縮醛,包含10~50質量份增塑劑。
7.層疊體,其特征在于,將2塊以上權利要求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重疊而得。
8.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采用權利要求1~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或層疊體。
9.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片制造裝置,供給聚乙烯醇縮醛粒子和增塑劑來進行擠出成形;所述片制造裝置包括具有聚乙烯醇縮醛粒子供給部和增塑劑供給部的螺桿式擠出機以及具有T模和壓花輥的卷取機,且將所述螺桿式擠出機中自聚乙烯醇縮醛粒子供給部至螺桿前端的距離設為1,將自聚乙烯醇縮醛粒子供給部至增塑劑供給部的距離設為L時,L=0.05~0.3。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每100kg/h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粒子的供給量,以20~50kg/h的供給量連續地供給所述增塑劑。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以kg/h表示的所述聚乙烯醇縮醛粒子的供給量與以kg/h表示的所述增塑劑的供給量之和設為以kg/h表示的Q,將以r.p.m.表示的所述螺桿的轉速設為Ns時,0.2≤Q/Ns≤0.5。
12.如權利要求9~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塑劑為三甘醇二-2-乙基己酸酯。
13.如權利要求9~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模的開口厚度為所制造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厚度的1~1.6倍。
14.如權利要求9~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花輥為具有以下述的式(1)表示的直徑和表面粗糙度的平行排列的2根壓花輥,使從所述T模被擠出的聚乙烯醇縮醛粒子通過所述壓花輥之間來進行表面處理;
r1/r2>0.3且3.0>Rz1/Rz2>1.2(1)
式中,r1表示第一壓花輥的直徑,r2表示第二壓花輥的直徑,Rz1表示第一壓花輥的表面粗糙度Rz,Rz2表示第二壓花輥的表面粗糙度Rz。
15.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采用通過權利要求9~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制造方法得到的聚乙烯醇縮醛片。
16.夾層玻璃,其特征在于,采用權利要求8或15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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