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堿液容器的家用器具無效
| 申請號: | 200720004743.1 | 申請日: | 2007-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089856Y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23 |
| 發明(設計)人: | 賴納·布蘭特;弗蘭克·埃梅里希;霍爾格·芬斯克;格奧爾格·格拉姆;維爾弗里德·維爾德翁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BSH博世和西門子家用器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F39/12 | 分類號: | D06F39/12;D06F37/26;D06F39/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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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容器 家用 器具 | ||
1.具有堿液容器(2)的家用器具,該家用器具還具有至少一個平衡重(10),所述平衡重通過至少一個自己的面(12)與該堿液容器(2)的至少一個面(11)機械地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面(11,12)彼此粘接。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堿液容器(2)和/或所述平衡重(10)包括至少一個延伸部(111,112,121,122),所述延伸部可與該堿液容器的和/或所述平衡重的位于所述延伸部(111,112,121,122)對面的區域(11,123)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2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111,112,121,122)確定所述待粘接的面(11,12)之間的確定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111,112,121,122)設置在被設置用來粘接的所述面(11,12)之外。
5.根據權利要求4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位于延伸部(111,112,121,122)對面的區域(11,123)與延伸部(111,112,121,122)之間設置有彈性元件(14)。
6.根據權利要求5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彈性元件(14)由彈性體構成。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彈性元件(14)由三元乙丙橡膠(EPDM)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5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彈性元件(14)與所述延伸部(111,112或121,122)或與所述區域(11或123)彼此粘接。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家用器具構造成洗衣機(1)或組合式洗衣干衣機。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堿液容器(2)的所述面(11)至少部分地用塑料或用金屬構造。
11.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用金屬構成。
12.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用混凝土澆注。
13.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由兩種材料構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2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的所述面(12)用塑料構成。
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的所述面(12)位于一個塑料件上,該塑料件嵌入在第二固體材料中。
16.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重(10)構造成長方六面體狀或環狀。
17.根據權利要求9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粘接劑包含聚氨酯或硅樹脂。
18.根據權利要求17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粘接劑點狀地或面狀地施加在所述面(11,12)中一個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7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該粘接劑以縫(117,127)的形式施加在所述面(11,12)中一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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