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選殖裝置及其分割擷取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305455.4 | 申請日: | 200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69307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婉昕;徐麗道;古有彬;陳玉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2M1/00 | 分類號: | C12M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彭久云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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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裝置 及其 分割 擷取 機構 | ||
1.一種選殖裝置,用以選殖細胞或組織團塊,包括:
機座,具有平臺,用以置放該細胞或組織團塊:
進給機構,設置于該機座上,并可相對于該平臺移動;
分割擷取機構,設置于該進給機構上,包括:
第一刀具;以及
第二刀具,與該第一刀具連接并可于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朝該
第一刀具的方向往復移動;
其中該進給機構帶動該分割擷取機構于該平臺上方移動,使該分割擷取 機構對準該細胞或組織團塊的一部分,并帶動該第一刀具朝該細胞或組織團 塊的該部分切入后,第二刀具由該第一位置移動至該第二位置,可使欲移植 的細胞團塊的該部分完整的被該第二刀具鏟起,將該細胞或組織團塊的該部 分限制于該第一刀具與該第二刀具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選殖裝置,還包括光學攝像組件,設置于該機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光學攝像組件可擷取該細胞或 組織組織團塊的影像,并透過一控制器的運算比對分析,以控制該進給機構 以及該切割擷取機構,準確切割擷取該細胞或組織團塊的一部分。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進給機構可于X方向、Y方向 以及Z方向上相對于該平臺移動,帶動該分割擷取機構相對于該細胞或組織 團塊移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軸設于該第一刀具上, 該第一刀具切入該細胞或組織團塊,該第二刀具朝該第一刀具轉動,使該細 胞或組織團塊的該部分被鏟開、分離并夾設于該第一刀具與該第二刀具之 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的兩側邊分別與該第 一刀具抵接。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一刀具包括第一刀刃、第二 刀刃以及第三刀刃,該第一刀刃與該第二刀刃平行并分別與該第三刀刃連 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的兩側邊分別與該第 一刀刃以及該第二刀刃抵接。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包括刀身以及刀刃部, 且該第二刀具的該刀刃部與該第三刀刃的形狀互補。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一刀具包括第一刀刃、第二 刀刃,且該第一刀刃與該第二刀刃平行,該第二刀具包括第四刀刃以及第五 刀刃,設置于該第一刀刃以及該第二刀刃之間,且該第四刀刃與該第五刀刃 可朝彼此相對方向轉動,使該細胞或組織團塊的該部分夾設于該第一刀刃、 該第二刀刃、該第四刀刃以及該第五刀刃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四刀刃與該第五刀刃的兩 側邊分別與該第一刀刃以及該第二刀刃抵接。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四刀刃以及該第五刀刃分 別包括刀身以及刀刃部,且該刀刃部與該刀身垂直。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四刀刃的該刀刃部以及該 第五刀刃的該刀刃部的形狀互補。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包括刀身以及刀刃 部,且該刀刃部與該刀身垂直。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該第二刀具的該刀刃部與該第 一刀具互補。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選殖裝置,其中當該第二刀具朝該第一刀具的相 反方向由該第二位置移動至該第一位置時,該細胞或組織團塊與該第一刀具 以及/或該第二刀具分離。
17.一種分割擷取機構,用以分割擷取細胞或組織團塊,包括:
第一刀具,包括第一刀刃以及第二刀刃,且該第一刀刃與該第二刀刃平 行設置;以及
第二刀具,與該第一刀具連接,且可朝與該第一刀刃與該第二刀刃平行 的方向與該第一刀具相對旋轉,可使欲移植的細胞團塊的部分完整的被該第 二刀具鏟起;
其中該第二刀具的兩側邊分別與該第一刀刃以及該第二刀刃抵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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