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花粉酒生產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201619.9 | 申請日: | 2007-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3348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3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忠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忠俊 |
| 主分類號: | C12G3/04 | 分類號: | C12G3/04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程新敏 |
| 地址: | 550200貴州***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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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花粉 生產工藝 | ||
1.一種花粉酒生產工藝,包括基酒和花粉液的制備,其特征在于:
(1)基酒的制備:按照重量份計算,取新鮮花粉3~5份和熟糧95~97份混合均勻,加入酒曲和根霉曲混合均勻后放入土陶小缸中糖化發酵70~75小時,然后將各土陶小缸的發酵物合并到土陶大缸中繼續糖化發酵7天,然后蒸餾、過濾,濾液用堿中和至pH為6~8,澄清后取上清液加入蜂蜜進行第一次勾兌,經醇離析并澄清后得基酒,將基酒密封蓄存1年以上;
(2)花粉液的制備:新鮮花粉放入51°糯米酒中浸泡3~6個月后取其上清液,得花粉液;
(3)取首烏、紅棗、桂圓、茜草、枸杞分別放入52°糯米酒中浸泡2~3個月,取其上清液,分別制得首烏、紅棗、桂圓、茜草、枸杞浸取液;
(4)二次勾兌:二次勾兌在秋季進行,按照重量份計算,取蓄存1年以上的基酒100份,加入5~6份花粉液、2~3份首烏浸取液、1~2份紅棗浸取液、1~2份桂圓浸取液、1~2份茜草浸取液和2~3份枸杞浸取液,混合勾兌后,密封蓄存3~6個月即得花粉酒。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粉酒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基酒制備時酒曲和根霉曲的加入量分別是原料重量的0.15%。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粉酒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糖化發酵的溫度為27~30℃。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粉酒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第一次勾兌時蜂蜜的加入比例是3%。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粉酒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糯米酒浸泡新鮮花粉的比例是100∶3。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花粉酒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糯米酒分別浸泡首烏、紅棗、桂圓、茜草、枸杞的比例是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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