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三角形遮光簾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98987.2 | 申請日: | 2007-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0099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6-18 |
| 發明(設計)人: | M·漢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斯股份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6B5/00 | 分類號: | E06B5/00;E06B9/40;E06B9/56;B60J5/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原紹輝;楊松齡 |
| 地址: | 德國奧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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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三角形 遮光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內后側窗的三角形側窗部分(18)的遮光簾(22),其中所述側窗由大致垂直延伸的窗柱(16)分為矩形區域(17)和三角形區域(18),此外,所述三角形區域(18)由底邊(19)和傾斜延伸的上邊界定,具有:
卷軸(23),該卷軸可旋轉地連接在所述窗柱(16)上;
簾葉(20),該簾葉一邊連接到所述卷軸(23)上,其切口適應于所述窗(18)的形狀,帶有尖端(29);
導軌(24),該導軌在所述窗柱(16)旁邊平行于窗戶底邊(19)的第一部分(32)內延伸,并且在與所述窗柱(16)相鄰的第二鄰接直線部分(34)內遠離所述窗戶底邊(19),其中所述導軌(24)包括截面由槽室(36)和槽口(37)組成的導向槽(35);
滑動件(25),該滑動件在所述導軌(24)內導向,并且與所述簾葉(20)的所述尖端(29)相連;
線性致動元件(46),該線性致動元件在所述槽室(36)內運行,并且至少沿壓力方向聯接到所述滑動件(25);以及
用于所述卷軸(23)和所述致動元件(46)的驅動裝置(27,49)。
2.一種用于機動車輛內后側窗的三角形側窗部分(18)的遮光簾(22),其中所述側窗由大致垂直延伸的窗柱(16)分為矩形區域(17)和三角形區域(18),此外,所述三角形區域(18)由底邊(19)和傾斜延伸的上邊界定,具有:
卷軸(23),該卷軸可旋轉地連接在所述窗柱(16)上;
簾葉(20),該簾葉一邊連接到所述卷軸(23)上,其切口適應于所述窗(18)的形狀,帶有尖端(29);
導軌(24),該導軌平行于窗戶底邊(19),并且包括截面由槽室(36)和槽口(37)組成的導向槽(35);
滑動件(25),該滑動件在所述導軌(24)內導向,并且與所述簾葉(20)的所述尖端(29)相連;
線性致動元件(46),該線性致動元件在所述槽室(36)內運行,并且至少沿壓力方向聯接到所述滑動件(25);以及
用于所述卷軸(23)和所述致動元件(46)的驅動裝置(27,49),
其中在所述窗柱(16)附近的所述槽室(36)在其壁內包括允許所述滑動件(25)繞著垂直于由窗面限定的平面的軸線進行樞轉運動的孔(5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23,49)包括與所述卷軸(23)相聯的發條驅動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卷軸(23)具有圓柱形或稍稍圓錐形的形狀。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窗柱(16)相對于所述窗戶底邊(19)以直角延伸,并且其中所述卷軸(23)是圓柱形的。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窗戶底邊(19)與所述窗柱(16)的夾角小于90°,并且所述卷軸(23)具有錐形形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線部分(32)的長度大于所述三角形區域(18)的窗戶底邊(19)總長的60%。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25)還包括中間件(42)和兩個端件(43,44),其中所述中間件(42)相對于所述端件(43,44)折回向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端件(43,44)彼此相同。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端件(43,44)由曲形側表面界定,所述曲形側表面的彎曲軸線相對于所述滑動件(25)的運行軸成直角。
11.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致動元件(46)帶有齒(48)。
12.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致動元件(46)帶有外齒(48)。
1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致動元件(46)是彈性靈活的。
14.如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遮光簾,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23,49)包括其輸出齒輪帶有齒的驅動電機,所述齒與所述線性致動元件的齒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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