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促進脊髓損傷中軸突再生和行為功能恢復的藥物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81121.0 | 申請日: | 2007-10-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0669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4-15 |
| 發明(設計)人: | 黃文成;郭玟君;鄭宏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宏志 |
| 主分類號: | A61K38/48 | 分類號: | A61K38/48;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紅團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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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促進 脊髓 損傷 軸突 再生 行為 功能 恢復 藥物 組合 | ||
1.ChABC在制備用于促進受試者中軸突再生和行為功能恢復的藥 物組合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用于促進患有神經損傷 的受試者軸突再生和行為功能恢復的安全有效量的ChABC。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約0.1U/ml 至約10U/ml的ChABC。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約0.5U/ml 至約5U/ml的ChABC。
4.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約1U/ml的 ChABC。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為由輸注給藥至 損傷部位。
6.根據權利要求5的用途,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為經由硬膜外鞘 內導管給藥。
7.根據權利要求5的用途,其中每次輸注約1μl至約100μl的藥 物組合物給藥至損傷部位。
8.根據權利要求7的用途,其中所述輸注為每天進行一次或每隔 一天進行一次。
9.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神經損傷包括中樞神經系統 (CNS)損傷或周圍神經系統(PNS)損傷。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用途,其中所述神經損傷包括脊髓損傷。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試者為哺乳動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試者為人類。
13.一種用于促進患有神經損傷的受試者中軸突再生和行為功能恢 復的藥物組合物,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安全有效量的軟骨素酶 ABC(ChABC)和藥學可接受的載體。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約0.1U/ml至約10 U/ml的ChABC。
15.根據權利要求13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約0.5U/ml至約5 U/ml的ChABC。
16.根據權利要求13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約1U/ml的Ch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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