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排擋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0710180134.6 | 申請日: | 2007-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08245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4-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立宇;林宇洲;高天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59/04 | 分類號: | F16H59/0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瓊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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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排擋 機構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用排擋機構,更具體的是,涉及一種將變 速箱中離合器的作動及排擋鼓的檔位變換的動力源整合為同一致 動馬達的車用排擋機構。
背景技術
就現今具有手自排(AMT)機構的車輛而言,排檔的原理在于變 速箱中的自動離合作動器控制離合器的咬合或松脫,且藉由自動排 檔作動器控制排檔鼓轉動以進行排擋。而離合器及排擋鼓均各有一 組作動器以及馬達來推進,然而AMT機構中采用至少兩組以上的作 動器及馬達,不但會在空間的配置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且設置兩組 的作動器及馬達也會導致成本的增加。
而鑒于上述缺點,有業者推出一種ATV的AMT系統,就節省 空間及成本的前提下,采用單馬達的驅動系統,以馬達正反轉的方 式完成排擋擋位的變換以及離合器的離合,該馬達系驅動棘爪及藉 彈簧回復到原位的方式來連動排擋鼓進行排擋,及藉由與棘爪連結 的搖臂連動離合器凸輪來進行離合。
上述的單一馬達雖然初步解決了變速箱中設置雙馬達所造成 空間配置及成本上的問題,但完成一次擋位的變換馬達卻必須有正 轉及反轉兩種不同的轉向,于連續排擋時會有延誤現象而產生頓挫 感。
且搖臂藉由棘爪回復彈簧的力量來連動離合器凸輪,會導致 離合器凸輪的線性效果不佳,且經由搖臂的傳送,亦會使得馬達至 離合器凸輪的累積精度變差。
再者,排擋鼓的被驅動系由棘爪來推動,必須藉彈簧推動回 復到原位后才能再次驅動,于連續排檔時,可能會因彈簧回復不及, 而使得藉由此種排擋系統的車輛于連續排擋上受到限制。
因此,如何改善以上種種缺點,為需要考慮的課題。
發明內容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 種可利用單一馬達即可完成變速箱中離合器的離合及排擋鼓的擋 位變換的車用排擋機構。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為提供一種可使所用的馬達保持同一轉動 方向,即可完成一次擋位變換的車用排擋機構車用排擋機構。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為提供一種車用排擋機構,其擋位變換順 暢以利連續排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為提供一種車用排擋機構,使離合器可精 確的被馬達所帶動。
為達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車用排擋機構,用以驅動變 速箱中離合器的離合作動及排擋鼓的檔位變換,該離合器并具有供 致動離合的離合器致動件,該車用排擋機構包括:凸輪軸,其系連 動于該排擋鼓;致動馬達,驅動該凸輪軸,令凸輪軸轉動一周同時 使該排擋鼓變換一個檔位;以及凸輪,連接于該凸輪軸而與其同軸 轉動并供頂壓于該離合器的離合器致動件而致動該離合器的釋放 及接合,該凸輪具有對稱的輪廓,而令該凸輪軸可藉由該致動馬達 以同一方向轉動一周同時達成該離合器的作動及該排擋鼓排擋的 變換。
相較于現有技術中排擋鼓與離合器分別要用一馬達去致動而 造成變速箱中空間配置的困擾、及成本的增加,本發明的車輛排擋 機構,以單一馬達即可同時達成排擋鼓的擋位變換以及離合器的離 合作動。
即使現有技術中有提出一種以單一馬達可達成排擋鼓的換擋 及離合器的離合作動者,但其馬達必須于一次的檔位變換中正轉以 及反轉,而使得排擋中會發生頓挫,不利于連續排擋。
本發明的車輛排擋機構,馬達帶動凸輪同向旋轉一周可同時 完成排擋鼓的一個擋位的變換,且無論馬達轉向為何,凸輪由于具 有對稱的輪廓因此可同樣的致動離合器進行離合的作動,于連續換 擋中,馬達可不須如現有技術一般頻繁地改變轉向,而使得即使于 連續換擋的狀態下,擋位的變換也可保持順暢。
現有技術中是以連接于棘爪的搖臂來推動凸輪致動離合器, 因而有離合器凸輪線性效果差以及馬達傳動精度低的缺點,本發明 的車輛排擋機構,致動馬達是與用以頂壓該離合器頂軸的凸輪同軸 轉動,而使得凸輪具有良好的線性,且該致動馬達亦可因此對離合 器具有高度的控制精度。
現有技術的排擋機構不利于連續排擋的因素,除了前述一次 變換擋位馬達必須正轉及反轉外,排擋鼓的回轉系仰賴與其連接的 彈簧的彈力,于連續排擋下,彈簧經常有回復不及而使得連續排檔 的速度受到了限制,本發明的車輛排擋機構,馬達帶動該凸輪轉動 一圈即可使該排擋鼓變換一個擋位,因而有利控制排擋時間的快慢 以及時機。
由上可知,本發明的車輛排擋機構,可解決現有技術的缺點, 因此具有高度產業利用價值。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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