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56593.0 | 申請日: | 2007-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82027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5-21 |
| 發明(設計)人: | 莫流業;吳紅苗;樓輝;鄭小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1F17/00 | 分類號: | C01F17/00;B82B3/00;B01J23/10 |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盛輝地 |
| 地址: | 310027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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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催化 燃燒 法制 納米 氧化 方法 | ||
1.一種用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以硝酸亞鈰為鈰源,以多羥基有機物為燃燒劑,按多羥基有機物與硝酸亞鈰的摩爾比為0.5∶1至3∶1配置溶液,向上述溶液中滴加氨水,調節溶液pH值在3~10之間,在室溫攪拌下形成絡合物溶膠,將上述絡合物溶膠置于鼓風干燥箱中,150度以上蒸發溶劑后自催化燃燒12小時,獲得納米二氧化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納米二氧化鈰分散均勻,粒徑可在4~70nm之間可控調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多羥基有機物為:山梨醇、甘露醇、葡萄糖、蔗糖、甘油中的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多羥基有機物為:山梨醇。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催化燃燒法制備納米二氧化鈰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氨水調節最佳pH值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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