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143415.4 | 申請日: | 2007-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5865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04 |
| 發明(設計)人: | 黃國修;郭桂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黃國修 |
| 主分類號: | F16H61/32 | 分類號: | F16H61/32;F16H3/72;F16H5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孫皓晨 |
| 地址: | 臺灣省***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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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主動 式電控無段 變速裝置 | ||
1.一種車輛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電機,所述的電機正轉時為一馬達,以提供動力給一動力整合分配機構, 若反轉時則為一發電機,其將電力儲存至電池中;
一內燃機,所述的內燃機提供動力給所述的動力整合分配機構;
所述的動力整合分配機構接收來自所述電機或內燃機的動力,再將整合后的 動力傳輸至一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構;
所述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構接收動力整合分配機構所傳輸的動力,并依 據路面狀況負荷的不同,控制動力輸出轉速比,再將動力傳輸至車輛的車輪;讓 車輛在低速、中速或高速模式三種模式都維持在最佳操作點;
所述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構是一行星齒輪式無段變速機構或一差速齒輪 式無段變速機構;其中:
所述的行星齒輪式無段變速機構是以兩種動力輸入,第一種是以所述動力整 合分配機構的輸出軸為本系統的一種動力輸入,第二種是以可正、反轉的控制馬 達當成調節無段變速的另一種動力輸入,以便能讓行星齒輪系的輸出軸能適應各 種不同車速與路況,使內燃機維持在最佳操作點;
所述的差速齒輪式無段變速機構是以兩種動力輸入,第一種是以所述動力整 合機構的輸出軸為本系統的一種動力輸入,第二種搭配可正、反轉控制的馬達完 成無段變速的調節作用,以便能讓差速齒輪系的輸出軸能適應各種不同車速與路 況,使內燃機維持在最佳操作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低速模式是由電池提供電力至馬達,以驅動馬達產生大功率的轉速,產生的 動力將傳輸至動力整合分配機構,動力再傳輸至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構,通過 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控制馬達維持在最佳的操作點。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中速模式是由馬達運轉到一轉速時,便無法繼續提供較高扭力的動力輸出以 滿足行車需求,此時車輛的行車計算機經判斷后,即會控制內燃機開始運轉,其 產生的動力將傳輸至動力整合分配機構,動力會再傳輸至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 構,通過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構控制內燃機維持在最佳的操作點;若行車計算 機判斷電池電力不足時,即會啟動發電機發電并將電力儲存至電池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的高速模式當車輛行車路況負荷加大或需加速時,內燃機在最佳操作點無法繼 續提高扭力與轉速時,車輛的行車計算機經判斷后,即會控制馬達與內燃機同時 運轉,其產生的動力將傳輸至動力整合分配機構,動力會再傳輸至主動式電控無 段變速機構,通過主動式電控無段變速機控制馬達與內燃機維持在最佳的操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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