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氣化焚燒生活垃圾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65597.8 | 申請日: | 2007-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0859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0 |
| 發明(設計)人: | 史金麟 | 申請(專利權)人: | 史金麟 |
| 主分類號: | F23G5/027 | 分類號: | F23G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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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氣化 焚燒 生活 垃圾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垃圾焚化方法,特別是一種氣化焚燒生活垃圾的方法及設備。
背景技術
現有的焚燒爐的爐排形式為鋼筋條爐排、鏈條爐排、風帽式沸騰爐排、機械往復爐排和滾筒爐排幾種形式,帶有這些爐排的焚燒爐有一個缺點,即不能完全焚燒城市生活垃圾,例如有機廢水壓濾而成的渣或其它生活垃圾的渣,該渣經烘干焚燒后,其顆粒很細小,未燃燒的廢水渣將漏落到爐渣中造成污染。另外,燃燒氣體中的二惡英等有害物不易去除。現行的一種改進的燃燒方法,例如日本和德國采用的垃圾氣化焚燒法,是通過臥式回轉窯+立式回轉窯2套設備實現的。在臥式回轉窯進行缺氧焚燒,產生可燃性境污染的問題。但其不足之處是:①臥式回轉窯產生的≤600℃的可燃性合成氣體送入立式回轉窯,輸送設備的材料為耐高溫合金,費用高;②第二段采用立式回轉爐,接受來自臥式回轉爐的≤600℃的可燃性合成氣體和碳化的垃圾,進行明火焚燒,溫度需高達1350℃,以去除二惡英;需要兩臺設備和輸送≤600℃的可燃性氣體和碳化垃圾的輸送設備。③臥式回轉窯垃圾缺氧焚燒氣化后排出的爐渣含碳量≥10%,須進行厭氧或堆肥處理。
上述燃燒方法雖能解決燃燒污染問題,但采用2臺燃燒設備,還需要輸送≤600℃的可燃性氣體和碳化垃圾的輸送設備,占地面積較大、投資、運行費用較大。
另外,燃燒溫度較高,達到1350℃,雖可使二惡英徹底分解掉,但超過1100℃時,垃圾容易融溶結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氣化焚燒生活垃圾的方法及設備,它能解決上述的不足,能將城市生活垃圾徹底焚燒,去除二惡英,以解決環境污染的問題,其燃燒溫度較低,垃圾不會融熔結塊,占地面積較小、設備減少,投資、運行費用大為降低。
本發明是按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的。本發明包括一種氣化焚燒生活垃圾的方法,其特征是:將生活垃圾進行分階段地移動燃燒,包括缺氧分解,合成氣充分燃燒和完全燃燒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缺氧分解,在該階段時,氧氣不足,保持溫度為400-600℃,使其分解產生可燃合成氣;
2)第二階段合成氣充分燃燒,在該階段時,氧氣充分,保持溫度為1000-1080℃,使可燃合成氣體充分燃燒;
3)第三階段完全燃燒,在該階段時,將固體垃圾中的有機成分燃盡;保持溫度為800-1000℃。
1)所述的第一階段時,供給的空氣量為30-40%;
2)所述的第二階段時,供給的空氣量為60-70%;
3)所述的第三階段時,不再進入空氣,利用前二階段進入的空氣量,將生活垃圾完全燃盡,。
在所述的第一階段中,從該燃燒階段的頭部供給空氣量為10%,從該燃燒階段的中部供給空氣量為25%;在所述的第二階段時,供給的空氣量為65%。
在所述的第一和/或第二階段時,噴射入生石灰粉。
所述的設備為一段式的回轉爐,包括爐殼,在所述的爐殼中的爐膛內具有第1燃燒室,第2燃燒室和第3燃燒室;
其中,第1燃燒室、第2燃燒室內均砌筑有爐襯和蜂窩爐排;在所述的蜂窩爐排中具有中空通道,所述的中空通道的外側與爐殼上的進氣孔相通;所述的中空通道的里側經出氣孔與爐膛相通;
在所述的第1燃燒室和/或第2燃燒室中,裝有噴入石灰粉用的噴嘴;
所述的爐殼的回轉軸心對于水平方向成正弦值為3%到4%的傾角。
所述的第1燃燒室和第2燃燒室之間的中空通道是隔開的;所述的第1燃燒室和第2燃燒室的中空通道分別經各自的進氣孔與第一進氣機構、第二進氣機構相通。
本發明采用氣化燃燒法進行生活垃圾的焚燒;采用一臺焚燒爐,將生活垃圾放在同一爐膛中分段、移動燃燒,按不同的燃燒階段供給不同的風量并控制燃燒溫度,以滿足缺氧分解,合成氣充分燃燒,并最后將其完全燃燒。首段缺氧分解是將垃圾干燥分解成可燃合成氣(甲烷、一氧化碳、氫氣等),溫度在400-600℃;第二段燃燒合成氣,溫度在1000-1080℃,使合成氣充分燃燒盡;末段完全燃燒,將殘余的有機物質全部燃盡,溫度在800-900℃。其中,最高溫度是在第二段充分燃燒合成氣,為1080℃,較現有技術的溫度1350℃降低很多,避免了因垃圾融熔結塊而影響燃燒效果;通過噴入生石灰粉以中和該合成氣中的HCl,以避免產生二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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