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導航系統中移動物體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19881.1 | 申請日: | 2007-0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31172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30 |
| 發明(設計)人: | 金秀振;崔玄宇;金伸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電子(昆山)電腦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26 | 分類號: | G01C21/26;G01C21/34;G01C21/30;G01C21/36;G01S1/02;G01S5/02;G06F17/30;G09B29/00;G09B29/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立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黃威;張金海 |
| 地址: | 215334***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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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航系統 移動 物體 行駛 路線 引導 方法 | ||
1.一種導航系統中移動物體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幾個過程:
如果在指令輸入部輸入車輛的行駛路線檢索指令,控制部則利用地圖數據儲存部儲存的地圖數據,對移動物體從出發地到目的地之間的行駛路線進行檢索的過程;
在對上述行駛路線進行檢索之后,在移動物體處于行駛的過程中對移動物體的當前位置進行檢測的過程;
如果在移動物體的行駛前方,距離上述檢測出來的移動物體當前位置的一定距離之內存在交叉路口,則以移動物體當前正在行駛的環節為基準,對移動物體在交叉路口處將要進入的環節以及與該交叉路口相連的其他環節的屬性進行判斷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將要進入的環節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在交叉路口處引導移動物體直進行駛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將要進入的環節之外的其他環節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引導移動物體左轉彎或右轉彎行駛的過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航系統中車輛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動物體的出發地是利用GPS接收機接收到的導向消息和傳感部檢測到的移動物體的行駛狀態檢測信號檢測出來的移動物體的當前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航系統中移動物體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當上述判斷結果是不存在具備直進屬性的環節時,還包括以下幾個過程:
對移動物體當前正在行駛的環節與交叉路口處將要進入的環節之間的角度進行檢測的過程;
如果上述檢測的角度在預先設定好的角度之下,則引導移動物體進行直進行駛的過程;
如果上述檢測的角度不在預先設定好的角度之下,則引導移動物體進行轉彎行駛的過程。
4.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導航系統中移動物體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幾個過程:
如果在移動物體行駛前方的距離上述檢測出來的移動物體當前位置的一定距離之內存在岔路口,并且當移動物體正在行駛的環節是高速公路時,則對移動物體通過上述岔路口后將要進入的環節是否具備直進的屬性進行判斷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通過岔路口將要進入的環節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在岔路口處引導直進行駛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通過岔路口將要進入的環節不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對其是否是高速公路的進出口進行判斷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高速公路的進出口,則進行高速公路進出口的引導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不是高速公路的進出口,則進行高速公路岔路的引導的過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航系統中移動物體的行駛路線引導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幾個過程:
如果在移動物體行駛前方的距離上述檢測出來的移動物體當前位置的一定距離之內存在岔路口,并且當移動物體正在行駛的環節是普通公路時,則對移動物體通過上述岔路口后將要進入的環節是否具備直進的屬性進行判斷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通過岔路口后將要進入的環節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在岔路口處引導直進行駛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結果是通過岔路口后將要進入的環節不具備直進的屬性,則對移動物體正在行駛的環節與移動物體通過上述岔路口后將要進入的環節之間的角度進行判斷的過程;
如果上述判斷的角度在預先設定的角度之下,則在岔路口處引導直進行駛的過程;
以及如果上述判斷的角度不在預先設定的角度之下,則在上述岔路口處引導向左側或右側岔路行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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